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保證學生安全,保護學生的隱私,讓家長能夠及時了解學生的異常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要及時通知其監護人。
2、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如發生應該告知家長的情況又無法電話聯系的,班主任要及時到其家中進行通報。
(四)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五)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六)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車的學生的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不要闖紅燈;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6、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7、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8、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據《xx省發改委、xx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x發改價費(20xx]362號)、xx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20xx)28號《關于xx市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擬從xx月xx日起實施課后服務工作,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每位家長(監護人)申請、班級審核、學校統一實施的工作機制。
一、學校課后服務工作原則
家長、學生自愿,校內實施,成本分擔,有效監管的原則。
二、學校課后服務時間安排及內容:
1、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冬季:15:25-17:25,夏季:15:50-17:50(法定假日、寒暑假除外)。
2、服務內容安排:
(1)基礎服務:遵循教育規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開展學生作業輔導、自主閱讀等。
(2)特色服務:在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前提下,開展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游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發展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生特長,激發學生的參與積極。
三、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標準及經費使用和管理
本學期學校課后服務收費依據(20xx)28號《關于xx市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執行,每生每期600元,對困難家庭學生,由家長申請,學校行政會研究,給予適當的費用減免。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主要用于教師超時工資、開展活動的設備和耗材購置,管理運行及集體培訓經費等。學校課后服務費按上級文件規定,實行用專款專用,不截留、擠占、挪用,結余的期末進行清退,收支情況在每學期期末邀請家委會成員進行結算并向家長進行公示,接受家長、群眾監督。
四、學校課后服務其它注意事項
1、自愿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先征得家長的同意,提出申請,學校進行合理安排。
2、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的,按實際上課時間進行清算費用,結余的退還。特殊情況請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書面請假條。
3、學校會經常加強安全教育,作為學生第一法定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學時,家長要及時到學校接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離校后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安全是學校進行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是和諧校園的基石。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高度重視安全,普及安全知識,嚴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對教職工的規定
1.全校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把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
2.教師要不斷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導處,大隊部每兩周為全校學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課,并對各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
3.“四送活動”:放學前把“注意安全”的話送給學生;外出前把安全知識送給學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給學生;開家長會把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送給家長。
4.班主任老師要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作到定期講,及時講,并能實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學校把安全問題與班級工作掛鉤,作為評選文明班級的重要條件。對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級進行獎勵。
5.值周領導和值周老師在值勤時要注意學生的安全,做到課間巡視,監督教育學生不做危險的'游戲,并做到按時靜校。
6.體育老師上體育課時,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給學生明確的活動范圍及活動要領,不能隨便解散學生。自由活動時間,體育老師要在操場里巡視,不能放任自流。
7.各類器材、設備在使用前(不論學生用還是教職工用),教職工都必須認真檢查器材、設備的安全性能,確認器材、設備安全后才能使用。
8.外出活動要經學校批準,并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師帶隊,任課老師跟隊管理,任何老師都不準單獨行動。
9.全體教師要確立校園防暴意識,當校園暴力發生時,要不畏暴力,勇于與暴力斗爭,在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情況下,去治服暴力,保證校園安全。
10.任何教師都不準把學生單獨留在校內,如出現問題,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對學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學生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2.認真實行路隊制,并要求隊伍整齊,要靠馬路右邊走。
3.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
4.要求學生課間做到上下樓梯靠右邊走,課間不能追跑,打鬧,要做有意義的活動,值勤學生要嚴格監督管理。
5.上體育課時,學生要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進行活動,并要做到:老師不讓做的動作不做,老師不讓去的地方不去。
6.設立安全員,外出活動時學校為低年級每班配備6-8人的安全員(高年級的學生)協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級同學。
7.放學后要求學生立即離校,節假日學生一律不準到校玩耍,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8.節家日期間,要求學生在校外不做危險游戲,不到危險的地方去,外出要與家長講明還要做到防火,防盜,防溺水,防觸電。
9.學生上學不準帶任何有傷害性的玩具進校園。
10.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1.教育和訓練學生要有自我防范意識,發現校園暴力發生時,首先要迅速躲避,并大聲呼救。
三、設立保險措施,學生都應當積極參加人身保險,出事故有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組長:
王xx
副組長:徐xx
成員:xxx。
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事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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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間是學生極易發生意外事故的時間段,各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值日教師應當高度重視對學生課間的安全管理。為了維護學生課間活動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特制訂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利用板報、晨會等宣傳形式向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樓梯口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互相推拉;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樓梯要靠右邊走。不做帶有攻擊性、危險性的游戲,不玩耍尖銳鋒利的東西,不攀爬窗臺或走廊欄桿、籃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嚴禁從樓上往下丟棄任何東西。不要隨意觸摸電源開關、線頭等。不準玩火、玩水,不準在校園內玩彈弓、放鞭炮等。
2、值日教師及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小學低年級嚴格實行科任教師課間負責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本節課的科任老師負責課間紀律,直至下節課的老師到達教室。
4、值日學生、值日教師、值日領導在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并將情況通知班主任;由德育處按學校“文明班”量化評比辦法,進行扣分處理,并于下周教師會上進行集中通報批評。
5、學生課間出操時,在教室門口排成縱隊,快速下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在樓道組織疏導,注意學生動態。
6、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并由班主任會同德育處、安全辦處理。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xx發〔20xx〕40號),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解決學生家長接送難的問題,滿足廣大家長對學生課后服務的迫切需求,根據《xx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中小學課后服務擴面提質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號)、xx市教育局等十部門印發《xx市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xx綜〔20xx〕68號)等文件精神及開發區教育局的統一部署,經忠門中心小學校務研究,決定于20xx年x季開展課后服務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原則
學校成立課后服務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據家長和學生自愿需求落實責任教師,安排活動場所,規范作息時間,加強管理措施,確保參加課后服務的每一名學生在校期間安全。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教師
2、堅持規范原則
杜絕集體教學、補課行為,堅持課外閱讀、興趣小組、作業輔導、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則,學校加強監管檢查力度。
3、堅持自愿參加原則。開展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應遵從家長意愿,充分征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對象、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收費、安全保障等,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4、堅持公益惠民原則。開展學生校內課后服務應堅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從實際出發,根據場地、設施等資源配置情況,以及學生、家長對放學后學生活動的實際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扎實穩妥、分步推進學生校內課后服務試點工作。
二、服務對象
安柄小學在校學生(上午正常放學后有課后服務需要的學生)。優先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單親家庭子女、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低年級學生等群體。
三、服務時段及安排
1、時間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學起至下午上學前午托服務按3課時(2小時)計算,起止時間:11:10—13:30。
2、地點安排
原則上安排在安柄小學本班級教室。
3、編班安排
根據家長申請及班級審核確定的參加學生數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級編成一個班;年級不足30人,按照相鄰年級跨年級調整混合編班。
四、服務內容
基于課后服務不少于2小時的規定,加上學校下午放學時間一般在5點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點才能結束,這樣違背了課后服務的初心,所以學校決定實行午托服務,并保證每天不少于2小時,根據學生和家長自愿申請,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實際情況,在中午這一時間段內開展下列課后服務內容。
1、在校午餐服務: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學校、國有企業或社會力量建立便捷、質優、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機制,或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集中招投標確定服務機構。餐費由學生家長承擔。
2、課后托管服務:課后托管活動形式及內容由學校會同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在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組織學生午間休息、自主閱讀、完成作業,教師進行巡視指導。
(1)把課后服務與“書香校園”結合起來,開展課外閱讀活動。課外閱讀活動打破班級單位,根據實際申請人數組織學生到學校閱覽室開展課外閱讀,落實責任教師與管理措施。
(2)把課后服務與鞏固學習成果結合起來,開展作業輔導、答疑解惑活動。作業輔導、答疑解惑活動,根據實際申請人數,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活動,落實責任教師與管理措施,杜絕集體教學、補課行為。
(3)把課后服務與興趣小組結合起來,開展興趣小組活動。由于我校綜合科教師配備較齊全,可以組織美術興趣小組、音樂興趣小組。興趣小組根據學生報名人數以校為單位開展活動,并落實責任教師與管理措施。
五、組織實施
(一)認真做好宣傳。學校召開行政會議、教職工會議和家長會,傳達上級工作精神,公布學校實施方案,確保全校師生及家長知曉。
(二)組織自愿報名。堅持自愿參加原則,由家長書面申請,有序組織學生報名,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審核通過后,與家長簽訂課后服務協議書。參加課后服務學生名單確定后在全校進行公示。
(三)落實課后服務管理。學校按照校內課后服務實施方案,按規定落實配備參加課后服務的教師、管理或教輔人員,細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務方案詳細具體、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實到位,確保課后服務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四)具體參與課后服務人員安排及職責,由學校統一安排并認真做好以下服務工作:
1、上午第三節課結束后,該節課科任老師負責清點需要留校課后服務的學生,清點好人數交接給當天的課后服務看護教師。如有學生請假,科任老師要及時通知到看護教師。
2、看護教師每天看護時要核對好名單后,和當天最后一節課科任老師做好交接工作,組織師生做好簽到工作,保證不遺漏一個學生,確保學生的'安全。
3、看護結束后,由各班看護教師負責各班學生整隊返回原班級,清點好人數交接給當天的導護值班教師。
4、值班領導要做好各班看護時間的巡視工作,看護結束時值班領導配合看護教師做好各班學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輔人員要按照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五)加強安全管理。加強對師生衛生安全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定并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對入校參與課后服務的志愿者在教育資質和身體條件等方面進行審核,并將相關材料報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健全校內課后服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內課后服務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強化學生活動場所、應急救護、消防設施安全檢查,做好安全預案。要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門衛登記等制度,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
六、服務經費及收支管理
1、經費來源
(1)課后服務經費來源由上級撥款,不足部分向家長收取相結合。
(2)在校午餐餐費每月結算一次,于當月初的五個工作日內由用餐學生家長通過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碼收費。每天每餐大約15元,具體價格按原定協議或協商改按上級招投標中標價格,另行確定。
2、課后托管服務堅持公益惠民原則。根據本校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學生人數、服務內容、服務時間、設施設備損耗、維修成本及教職工、安保人員勞務報酬等因素制訂收費標準,暫定上午放學后課后服務費為不超過3元/人/課時(具體價格根據參加午托的班生規模按實核算),專項用于課后服務開展期間所發生的本校教師、后勤管理人員勞務費、外聘人員勞務費,以及學校因開展課后服務增加的水費、電費、保潔費、設備、安防費用等。課后托管服務費用由上級財政部門撥付后,不足部分由學校向自愿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家長每月收取一定服務費,每學期末按實結算,多還少補。加強收費管理,單獨設賬,專賬核算,保障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合理支出。主動向家長公布收支情況,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開展盈利性活動。對借校內課后服務進行違規亂收費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匯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后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后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嚴禁打架斗毆、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并協助調查處理。師生發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私自占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后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后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后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范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學后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于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并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系,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后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凈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后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學生管理
十七、學生應當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不得將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等帶進學校。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嚴禁用獵物等。
2、進入校園,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邊走路,一邊追逐打鬧,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礙交通。
3、為防止樓道擁擠,確保上下樓的秩序,凡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亂跳樓梯或在樓梯上打鬧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擁。各年級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順序上下樓(樓兩頭班級走各自附近樓梯,靠近后樓梯的班級走后樓梯。)任何人不得亂關鐵門,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4、進入校園內要文明游戲,尤其在樓道走廊內,不要追逐打鬧、捉迷藏;不要在樓拐角處等奔跑;嚴禁下樓梯時沿扶手欄桿向下滑行;嚴禁樓上的學生站在窗臺或身體伸出窗外打掃衛生、擦玻璃等危險工作,嚴禁從樓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發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電,保護好學校或班級的電源;不要接觸裸露的電線,不抓摸、破壞電源插頭等,確保人身安全;到飲水機處接開水時要按順序,不要推擠,防止燙傷;不要捅馬蜂窩,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嚴禁攀爬、翻越墻頭和走廊護欄。禁止亂扔、投擲磚頭、石子等,不得拿樹枝、棍或用繩拴東西亂舞;不得用彈弓等打鳥或瞄準他人;禁止從樓上亂扔東西或隔墻拋擲硬物、垃圾等,以免砸傷過往的行人,造成意外傷害。
7、不要把衣扣、筆帽、錢幣等小東西含在口里玩,以免進入喉嚨或吞入肚里,造成傷害。不得購買、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動植物,以免中毒。
8、蕩秋千時不要一擁而上,防止繩索斷裂摔傷,在秋千運動的范圍內不得站人,以免發生相撞事故;用聯合器械架、單雙杠玩鍛練時,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說笑打鬧,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傷。不要到墻根玩耍游逛,遠離斷壁危房,確保安全。
9、進行踢足球、打籃球等對抗性運動時,要文明禮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護,注意保護好頭部,并盡可能防止腿部踢傷、骨折等;進行田徑運動時,要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認真做好準備活動,避免拉傷。
10、在做各類實驗時,要聽從老師的具體要求,按照操作規范認真地操作,避免腐蝕、灼傷、爆炸等危險發生。
11、考試失敗、丟東西或做錯了事等,要敢于面對,不能怕受責罰而不敢回家,更不能離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時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給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靜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帶走外出,被人拐賣。
12、在看電影,集會、聯歡等,萬一發生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冷靜觀察,聽從組織者的指揮,盡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擁擠,造成傷害。
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八、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1、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
2、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3、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
4、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5、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在對上述各項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責任
十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實行嚴格過錯責任原則,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和用具、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的;
2、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3、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藥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4、教師知道學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異體質,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師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職員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的;
7、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8、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9、學校或教職工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學生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1、校園內學生自殺、自傷或突發疾病,學校發現后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2、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或擅自離校發生的;
3、學校放學凈校后,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擅自到校活動發生的;
4、教師強調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后,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5、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的;
6、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會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實施其年齡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學校、教師已經告誡,但學生不聽勸阻、自行實施的;
2、學生或者監護人明知學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異體質,或學生身體情況、情緒、行為有異常但未告知學校的;
3、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處理
二十二、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生一般傷害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二十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參加保險的,學校或學生的監護人應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愿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屬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愿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獎 懲
二十五、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學校安全責任人要承擔責任:
1、 違反本規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的;
2、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違反本規定第七、八條的,由學校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違反第十七條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 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九、因學校教師或后勤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后,將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 則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 小學校務委員會。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校產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處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室配齊消防器材,保管員定期檢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會使用。
6、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室、水泵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室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學校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1、節約水電,人人有責,杜絕人為浪費現象。
2、明確水電管理負責人,落實用水用電管理責任制。
3、教室、學生宿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燈頭及其他電器設備由總務處負責統一裝配,不準私自改裝,不準私拉亂接。如需增加電器設備,須經總務處批準,并由電工安裝。
4、所裝電線、水管、電表、水表如調整,須經總務處批準,不得擅自調整。電表、水表等發生故障,一律由總務處派人檢修,不得私自檢修。
5、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6、有關值日人員要加強水電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如發現違反水電管理制度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并給予一定的罰款。
(四)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五)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學校安全防盜制度及職責制:
第一條: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學生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務必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第二條: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第三條: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同學和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第四條: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第五條:收發管理員及值勤、值班教師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3、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 校業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后,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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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學生宿舍、實驗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學生宿舍、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密集的放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組織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住宿晚自習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學生在宿舍私自接線使用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各部門、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門反饋,主管部門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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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具體負責人,負責協調、配合、監督校車公司對日常運營管理的相關事項及乘車學生的安全管理。
二、校車配備要求
學校提供校車服務必須選擇符合相關規定的車輛,并按要求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校車公司為學校配備的'校車須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校車使用技術標準提供。校車駕駛員各項資質條件須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留存校車駕駛員有關資料備案。
三、駕駛員的聘用與管理
1、校車駕駛員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2、在校車駕駛員入職前,學校要到屬地公安機關進行涉罪信息審查,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曾被行政拘留的,曾被吊銷駕駛員證的,不得聘用為學校校車駕駛員。
3、校車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熱愛工作,具備《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駕駛資格及必備條件,駕駛技術良好,安全駕駛意識強,平日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4、學校要加強校車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并簽訂安全責任書,要求駕駛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駕駛員要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安全學習及培訓,自覺遵守校車駕駛員工作紀律,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學校工作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校車駕駛員須按時接受審驗,并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四、科學規劃制定校車運行計劃
1、嚴格按照審批的行車路線行駛,在固定停靠點停車,保證接送學生的時間。校車運行實行學習日每天上學、下學時間早接晚送。具體時間由學校根據上級要求調整。
2、學校科學嚴密地制定學生乘車安排,認真確定每輛校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校車的乘載人數,做到定人、定車、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3、落實責任,職責分工明確。根據校車運行需要,明確有關人員分工及職責。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老師、隨車照管員、校車駕駛員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五、建立隨車照管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
2、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學校每年度與隨車照管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六、建立校車運行安全管理臺賬
1、學校每學期應當與校車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行安全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校車運行安全管理臺賬,尤其要完善校車車況、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賬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照管員、校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對校車行車記錄儀及校車內監控生成的信息及影像資料等應保存保管完好。
3、在每學期第一周內,校長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照管員,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七、校車日常運行管理規定
1、校車日常集中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不得影響學校日常教育教學活動。
2、校車實行編號管理,校車早、晚出車由校車公司任命的隊長負責調度,學生到校后,駕駛員完成行車后按照校車公司規定執行檢查維護操作。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校車校內停車期間不得動用。
3、在日常行車中隨車照管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必須攜帶乘車學生花名冊(含家長聯系電話)。校車接送學生到校后,按規定位置停車,駕駛員會同隨車照管員共同確認車上無學生后,才能鎖閉車門。隨車照管員每天接送學生后負責記錄行車情況并填寫交接記錄。
4、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進行評價,納入年度考核。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實行追責;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八、突發情況的處理
1、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
2、校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調駕駛員或者校車公司及時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放學不受影響。
3、在接送學生上下學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救治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迅速啟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分局。
4、遇惡劣天氣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當道路狀況能保證校車安全運行時,要切實加強與校車承運企業的聯系,督促提醒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極端天氣條件下的駕駛要求,確保行車安全。當道路狀況確實不適合校車運行時,要果斷采取停運措施,并及時告知家長,落實停運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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