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

時間:2025-10-02 09:14:58 工作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服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工作服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形象,實現規范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并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系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營業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頭發不過耳,不得留胡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發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于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著裝。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定使用期限與配發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后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周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并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后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于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后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于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制、采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注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注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注明。

工作服管理制度2

  一、理事會、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民辦非單位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把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辦成一個管理規范、運行有效的民辦非單位單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設理事會,其成員為5人。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推舉產生。

  理事每屆任期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三條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ㄒ唬c竄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ㄈ┠甓蓉攧疹A算、決算方案;

 。ㄋ模┰黾娱_辦資金的方案;

 。ㄎ澹┍締挝坏姆至、合并或終止;

  (六)聘任或者解職本單位院長(或校長、所長、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職的本單位副院長(或副校長、副所長、副主任等)及財務賣力人;

 。ㄆ撸┝T免、增補理事;

 。ò耍﹥炔繖C構的設置;

 。ň牛┲贫▋炔哭k理制度;

 。ㄊ⿵臉I人員的工資報酬。

  第四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

 。ㄒ唬├硎麻L認為必要時;

  第五條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六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事情,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七條召開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訴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列席,能夠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列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需載明授權范圍。

 。ㄒ唬┱鲁痰男薷;

 。ǘ┍締挝坏姆至、合并或停止。

  第九條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鐺鐺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列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署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導致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義務。但經證實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義務。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䲡h;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ㄈ┓、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本單位主任對理事會賣力,并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謫挝坏娜粘9ぷ鳎M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ǘ┙M織施行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ㄈ⿺M定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ㄋ模⿺M訂內部管理制度;

 。ㄎ澹┨嵴埰溉位蚪馄副締挝桓甭毢拓攧肇撠熑;

 。┢溉位蚪饴殐仍O機構賣力人。本單位主任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十二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能夠連任。第十三條監事在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推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主任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第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主任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敱締挝焕硎、主任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施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經由過程,方為有用。

  二、財務辦理制度

  第一條本單位財務事情必需嚴厲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管帳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辦理機關監視辦理,堅持開支合理、勤儉節省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第二條做好收取費用的事情。膏火按物價部分的審定標準執行。

  第三條本單位經費使用范圍:

  1、辦公費及差旅費;

  2、召開會議或者舉行活動的經費;

  3、友好往來活動經費;

  4、舉辦刊物、編印書籍所需的稿費、編輯費、印刷費等;

  5、事情人員工資及福利開支;

  6、設備添臵費;

  7、開展其他活動必要的經費。

  第四條本單位堅持民主理財。日常財務辦來由主任賣力,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管帳人員,建立財務收支帳目,管帳、出納必需分設。經費收支情形,每一年向理事會通報,并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報告。5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項目,須經理事會批準方可施行。

  三、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單位管理和員工行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勞資關系,推進單位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和全體員工。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參加工會組織、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等義務。

  第四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提供勞動安全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享有生產經營決策、

  勞動用工、工資獎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五條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蓋章,雙方各執一份。員工不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單位一律不錄用。對錄用的員工,單位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第十條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對新招用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計為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六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僅限于服務期約定和競業限制約定)等。變更勞動合同,均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各執一份。單位調整員工的崗位與職務的,應取得員工同意的書面文件。第十二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

  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七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求續簽勞動合同時,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訴員工,并在30天內從頭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單位提前30天書面告訴員工。

  第八條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訴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告訴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因員工本人緣故原由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單位對停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員工辦理完畢證件、資料及公用物品等移比武續之日起15天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出具《停止(解除)勞動關系告訴單》。單位不得在檔案中捏造或添加對員工再就業不利的內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六個月的,發給半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第十一條單位施行標準工時制度,每周×(5)天,天天×(8)小時事情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二條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單位按照生產經營需求,經與員工協商能夠依法耽誤日事情時間和安排員工蘇息日加班,普通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緣故原由確需耽誤事情時間的,在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耽誤事情時間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超過36小時。單位應當保存有關協商的書面材料。

  第十三條員工自愿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表,并于加班前交部門主管審批。未經報備核準,員工不得私自加班加點,違者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單位建立勞動考勤制度,記載員工出勤情形,并對加班進行工時統計,每月×日與員工核對并簽字確認,且保存×年(不少于二年)。

  第十五條員工因公外出,沒法考勤時,需由部分主管補簽證實,并交人力資源部分備案及批改考勤記錄。第二十四條員工必需在單位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事情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離事情崗位。

  第十六條單位確保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七條假期規定

  1、法定假(共11天)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2、帶薪年假。員工連續事情滿12個月的可申請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期限為:工齡滿1年不滿10年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為10天,20年以上為15天

  3、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享受婚假10天。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死亡,享受有薪假3天。

  5、產假(員工吻合計劃生養規定的生養,享受產假)。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難產105天難產增長1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長產假15天。

  4、考勤辦理制度

  為了加強單位員工管理,根據理事會決議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訂以下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自己工作崗位,如需外出,需報主任同意。

  一、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戰書14:00——18:00。

  二、考勤

  1.員工上下班遲到一次罰款20元,月累計超過三次者,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辭退。

  2.無故曠工、無請假手續,依照曠工天工資3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辭退,造成嚴重后果者自負。

  3.員工打卡記錄月度無記錄2次以上(含),書寫未打卡申明,超過2次者依照曠工計算。

  4.如發現員工代替打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三、事假

  員工確因事請假,需提供書面請假單,經主任批準方可生效。

  四、病假

  員工抱病需求治療,需持有縣級醫院,醫生診斷證實,方可辦理病假手續。

  五、婚假

  嚴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六、工傷

  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七、喪假

  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八、產假

  嚴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九、曠工

  曠工一次扣除天工資3倍處罰。月曠工累計2次以上,立即辭退。

  十、員工上班違紀

  員工上班期間,發現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聊天、玩手機、看電影、睡覺、打游戲、打牌等)一次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2次者,扣除當月獎金,情節嚴重者辭退。

  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安全管理職責負全責。

  第二條辦公室負責辦公場所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要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

  第三條應保證做到無重大刑事案件、無嚴重違法犯罪人員,無火災、無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第四條開展大型活動或舉辦大型會議應及時提前上報并嚴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條對本單位事情人員應進行常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學好、用好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增強事情人員的遵紀守法觀念和安全提防意識。

  六、檔案管理制度

  社會事情服務中心檔案分類為:會議記錄、基本息檔案、社會事情服務中心開展活動材料和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資料。有關檔案都將據此分類。

  一、各類檔案請求

  1、會議記錄:辦公室秘書要作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內部會議、理事長會議、監事會會議的會議記錄,會議由辦公室秘書記錄并整理,以供工作評估及存檔備案;

  2、息檔案: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登記檔案、通訊錄都交由辦公室秘書存檔;

  3、活動材料:組織活動前,應填寫《活動事情聯系表》,經相關領導指示核準前方可舉行活動!痘顒邮虑槁撓当怼芬皇揭环,活動竣事后,辦公室秘書持《活動事情聯系表》和活動經費花費的在活動竣事一個月內完成經費報銷事情,相關資料由秘書留底保管以備日后統計與核實。

  4、隨著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發展,將會有更多的資料,秘書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所需表格、材料做好登記與管理。

  二、檔案的收集

  關于服務中心的各類資料,秘書應嚴肅對待歸檔工作,并做相關記錄。完成后單位負責人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名,若出現問題單位負責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檔案日常管理

  任何部門所有文檔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格式上交,一切非統一格式文檔由秘書退回重交。秘書負責整理檔案資料柜,其他人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動。

  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單位各類印章的制發、使用、繳銷、變更和保管等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單位的各類印章是履行職責、行使權利的重要憑證和標志。

  第二章印章分類與辦理

  第三條單位的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內設部門印章等。

  第四條單位辦公室是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單位各類印章的制發、登記、啟用、繳銷、變更。

  第五條印章辦理應設專管人員,專管人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事情當真、作風嚴謹、恪盡職守、遵紀守法。印章專管人員的確定和變更應得到單位賣力人的同意。

  第三章印章刻制、啟用、繳銷與變更

  第六條單位各類公章由辦公室按照國家和省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管理有關規定刻制并備案。刻制各類印章的材料、規格、樣式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第七條單位內設部分印章、財務專用章等公章由辦公室發告訴后正式啟用、撤銷、變更,啟用、撤銷、變更印章的有關文件資料和印模應歸檔,永久保存。

  第八條各類印章停用后,各單位或部分應在印章停用之日起三個事情日內交院辦,并辦理交接辦續,留下印模歸檔后予以燒毀。更換新印章時應依照程序從頭辦理印章的制發與啟用手續。

  第四章印章保管與使用

  第九條專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印章,確保安全,維護單位和部門利益。

  第十條除單位公章、法人章和合同專用章外,其他印章均不得在具有法人單位法律效力的合同、協議、文件等材料上使用。

  第十一條印章使用地點限印章保管部門的辦公場所內,不得擅自將其帶出使用。特殊情況必須帶出使用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安排專人陪同監督用印。

  第十二條印章使用要嚴厲遵守使用規定。各類印章一律不準在空白材料上使用。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十三條單位印章使用應按照相應流程,除內設部門印章外均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印使用申請單》上需清楚填寫主致單位、材料名稱、經辦人、用印份數、用印時間等,并由辦公室和單位負責人簽批。

  第十四條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授權,并將書面授權文件提交印章管理所在部門備案。書面授權文件應包括被授權人、授權事由、權限、期限等內容。

  第十五條在緊急情況下,如負責簽批的單位負責人無法簽署《印章使用申請單》,但不立刻加蓋印章將會延誤事項或產生不利的重大后果,可由負責人口頭通知印章管理所在部門用印。經辦人有責任在用印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向印章管理所在部門補交該事由的《印章使用申請單》。

  第十六條如用印材料更改需求從頭用印,原則上應提交新的《印章使用申請單》,并由單位賣力人簽批。

  第十七條《印章使用通知單》應妥善保管,定期存檔。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凡違反本管理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頒發時間20xx年8月1日。

  八、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情況承諾

  1、建立良好的服務情況,各辦公室要保持整潔有序、干凈明亮的事情情況,辦公室上不得放置與事情無關的事物,社工不得從事與事情無關的事件。

  2、提供整潔、衛生、文明、便利的服務環境,設立咨詢臺,提供與服務內容有關的各類咨詢導辦。

  3、窗口及公共區域整潔有序,配置蘇息區和配套服務設施。

  二、社工服務禮節承諾

  1、堅守社工基本價值觀和服務理念。

  2、提供良好的服務秩序,社工嚴格執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當真執行社工服務標準,社工著裝標準、立場可親、舉止文明、服務熱情,使用規矩用語,并使用普通話。

  三、社工服務規范承諾

  1、切實執行各種規定,規范業務運作。

  2、當真落實首問義務制、限時辦結制、特殊對象上門服務制。

  3、書寫的表格、材料等,應表述完整,字跡清楚、準確無誤。

  四、社工服務效率承諾

  1、盡可能做到早辦件、快辦件,縮短承諾時限,提前辦結事項,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群眾。

工作服管理制度3

  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員工的工作安全、企業形象以及工作效率等多個方面。此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穿著工作服的'行為,確保工作環境的整潔、安全和專業。

  內容概述:

  1、 工作服的選擇與采購:明確工作服的種類、顏色、款式和質量標準,以及采購流程和供應商選擇。

  2、 分配與發放:規定工作服的分配方式、更換頻率以及新入職員工的工作服發放程序。

  3、 穿著規定:明確工作時間、場合必須穿著工作服,并規定不得擅自修改或外穿。

  4、 清潔與保養:規定工作服的清洗頻率、方法,以及損壞后的報修和替換流程。

  5、 監督與檢查:設立定期檢查機制,對違反規定的員工進行相應處理。

  6、 員工責任:強調員工對工作服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責任。

工作服管理制度4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著裝符合企業形象和職業安全要求。該制度涵蓋了服裝的發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違規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服裝標準:明確各類崗位的工作服款式、顏色、材質等具體要求,以體現企業文化和職業特性。

  2、 發放規定:規定新員工入職、換崗或季節性更換服裝的發放流程和頻率。

  3、 穿著規定: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及特定場合必須穿著工作服,并對個人修飾(如飾品、紋身等)做出限制。

  4、 保養與清潔:指導員工正確清洗、保養工作服,保持其整潔和耐用。

  5、 替換與回收:設定工作服損壞或過時的替換標準,以及舊工作服的回收處理方式。

  6、 違規處理:制定對違反工作服裝規定的處罰措施,以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工作服管理制度5

  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一套規范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工作服的行為準則,旨在確保員工安全、提升企業形象,并維護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秩序。

  內容概述:

  1、 工作服的種類與適用崗位:定義不同部門或工種所需的工作服類型,明確其適用范圍。

  2、 工作服的.發放與回收:規定工作服的領取流程、更換頻率及退役處理。

  3、 工作服的穿著規定:明確工作時間及場合的著裝要求,包括整潔度、佩戴配件等。

  4、 工作服的保養與清潔:規定個人和企業的責任,包括清洗頻率、破損處理等。

  5、 違規行為的處罰:設定違反工作服管理規定的相應處罰措施。

  6、 員工教育與培訓:定期進行工作服管理制度的宣導和培訓。

工作服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并保持著裝整潔得體。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兩種(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發放及回收:

  1、員工入職后,按季節選擇發放新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行發放舊工作服(勉費使用),待增補庫存后,再以舊換新。

  2、所有工作服,均設以下規定發放給員工使用:

  a、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內,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b、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辭職或辭職時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c、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滿一年及以上者,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d、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干凈,折疊整齊后交于公司行政部處,辦理離職手續e、所有離職時未歸還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著公司的工作服從事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及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并愛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的50%,并于領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拜訪客戶或去客戶工廠時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鄭州安信實業有限公司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五、其它事項:

  1、員工可依據季節溫度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著。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著裝的規定,合理得體的著裝及佩戴工作牌進入工作場地或客戶工廠。

  六、獎懲:

  1、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著工作服,未穿著工作服者罰款10元/天;

  2、將工作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50元/次;

  3、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罰款10元/次

  4、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這,給予50元/次的罰款

  七、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行政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工作服管理制度7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1、工作服

  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注

  工作服夏裝: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后歸還冬裝:2套

  2、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3、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審請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人事部,人事部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或試用期時人員使用。

  5、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費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4)年滿二年以上的離職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由人事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服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收取工作服成本的2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賠償;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6、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工作服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范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采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工作服種類、發放以及使用時間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后,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審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周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污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于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10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后勤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領取工作服需繳納押金100元(從領取人工資中暫扣)。

  4、新員工進入公司轉正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5、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部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公司時由后勤部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管員保管。

  4、后勤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后勤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并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8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7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60%;13―24個月(含)折舊費為上為20%,兩年以上為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穿著工作服,如發現未穿著工作服者,一次罰款10元。

  2、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3、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4、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作服管理制度11

  為體現公司的整體形象,規范員工統一著裝,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關于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后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采購,再統一發放,并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并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后,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員工著裝應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總助、副總及以上級別外,其余員工工作時間均須統一穿著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舊辦法

  離職(辭退)收取工作服費用時,按工作服的實際費用計算。

  1、工作服押金為發放工作服的總價,從發放工作服當月的個人工資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價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裝:628/套。

  女士夏裝:上衣40/件,裙子60/條。

  男士春裝:襯衣50/件,西裝180/套。

  男士夏裝:上衣55/件,褲子55/條。

  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者,仍繼續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將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者,辭職(辭退)時,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

  四、工服管理制度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樂捐100元/人次。

  3、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直接負責人樂捐1000元。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運營部負責監督、執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12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制說明

  1、員工入公司后,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4、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5、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xx年x月xx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13

  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員工的日常工作行為、企業形象塑造以及生產安全等多個方面。該制度旨在確保員工穿著符合規定的工作服,以維護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作業安全。

  內容概述:

  1、 工作服的選購與發放:明確工作服的`款式、顏色、材質標準,規定發放頻率和更換條件。

  2、 工作服的穿著規定:詳細描述何時何地應穿著工作服,以及對個人修飾的要求。

  3、 工作服的清潔與保養:規定清洗頻率、方法,以及破損處理流程。

  4、 工作服的檢查與考核:設定定期檢查機制,與員工績效掛鉤。

  5、 特殊工種的工作服要求:針對不同崗位的安全需求,設定特殊工作服的標準和使用規定。

工作服管理制度14

  公司員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檢查等。

  第二條: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還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的制定、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資材倉庫負責公司工作服的保管、發放。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保安員)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

  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

  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

  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

  2、倉庫管理員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采購專員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采購專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

  4、采購專員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門統一到資材倉庫領取,倉管員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數發放,第六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按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具體詳見下〈表一〉。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總經辦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保安部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后由資材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第五條:工作服折舊分類(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計算)

  工作3個月內(含)工作3-6個月(含)6個月以上。

  兩套新的服裝兩套的30%兩套的20%。

  少件、丟失、破損、帶走不還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著裝。公司舉行重大活動要求統一著裝時,必須按規定著裝。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第八條著裝的檢查與考核

  總經辦負責組織著裝檢查與考核工作,具體參見《牧歌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服管理制度15

  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匯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躊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后由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激作。

  6、折舊標準: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經總經理審批后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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