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協議書集合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免責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免責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上下班途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在工作時間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各項技術、安全、文明等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二、 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準則,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如血壓高、心臟疾病等。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2
第一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注意義務和自我保護義務,如在活動中發生脫團,或未經許可參與本公司安排的項目外活動(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財務損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和本聲明妥善解決。
第二條
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財務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于免除公司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于本次活動的所有其他參與人。
第三條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以及所有應注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活動所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本次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由本人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害結果發生,公司對于活動的任何建議均不屬于構成損害和過失原因。
第六條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設備(如天氣、動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傷害,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宜參加此類活動未提前申明或執意參加者,在沒有醫療急救設備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遇到事故等無法及時治療,本公司將不對此負責。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4、戶外活動個人安全免責協議書
為了能將貝貝俱樂部的騎行活動長期組織下去,避免活動過程中由于意外發生不必要的責任糾紛,在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免責條款,望大家予以遵守: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松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盈利目的、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具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凡報名參加活動者意味著接受并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報名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并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報名后,視作其家屬也知曉并同意。
免責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負。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免責協議書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100%的股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持有的.公司100%股權轉讓給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員擔任。為明確股權轉讓前后 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在 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甲方承擔。
二、在 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后(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乙方承擔。
三、屬甲方享有的債權,甲方可委托乙方以 公司名義追償,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屬甲方承擔的債務,若在股權轉讓后由 公司或乙方代為承擔的,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向甲方追償。
四、在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甲方應將 公司的公章、財務印章、銀行開戶卡、銀行開戶許可證、
代碼證及數字證書、國稅證登記正副本原件、地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乙方變更銀行賬戶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辦理賬戶之用)等移交給乙方保管和使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簽署任何債權債務文件。
五、若股權轉讓未完成的,則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現根據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甲方聘任乙方為_ 工程項目負責人。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如下規定。
1、乙方以五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隸屬于甲方,并以工程結算總造價1%上繳甲方作為管理費。竣工工程驗收后獲得優良等級的,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_ 獎勵乙方。
2、工商所得稅等各項稅費及主管部門的各種費用(包括工程報建費、安監、定額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繳交,并且必須及時清理,不能拖欠。
3、乙方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符合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一切業務活動、各項費用收支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并執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
4、根據工地結算、統一對外的原則,工程報建、合同簽訂、工程預結算均以公司名稱辦理。另外,工程結算和預收工程款統一以公司名稱開據發票或收款收據,并將此款劃入公司銀行帳號,待公司收款及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稅費后再下撥乙方使用。
5、乙方上繳管理費用必須在每次工程收款中按1%比例扣減。1%的進度款扣減后,甲方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將99%的余額付清乙方,總管理費甲方按與中山市環保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結算作1%計款。
6、乙方的設備、材料及各項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的人員任免、工人招聘、業務經營等均自行負責,但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工人的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后(其中,包括外地民工計劃生育、臨時戶口、治安等國家有關規定,乙方必須自行負責并按章執行。否則一切責任自負)方能上崗并報分公司備章。乙方必須
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配置專職人員,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規范和規定。該工程施工中產生的.一切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及質量事故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有關的法律糾紛、拖欠款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一概與甲方無關。
7、雙方必須盡一切努力,搞好工程的質量、安全工作,接受各有關部門(包括建委、質、安監、監理、建設單位、公司職能部門等)的督促管理。
8、乙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必須維護甲方在社會信譽及利益。并有責任義務提高甲方的社會信譽,(如上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率、服從國家、地方等有關法律、法規等)若有損害甲方的社會信譽及利益,則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責任書。
9、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施工報建,工程檢查(安檢、質檢、驗收)備案驗收時資料檢查、蓋章等相關工作,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10、乙方以工程合同造價承包結算,無論盈或虧,乙方必須自行負責。同時須保證支付各種稅費,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各種條欽。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經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該工程保修期滿。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執行中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6
免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范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7
甲方:乙方:
甲方投資成立河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乙方作為掛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記的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享有公司資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二、乙方作為公司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不享有公司股東權利,不承擔股東義務。
三、公司經營權由甲方行使,甲方確保公司的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依法納稅及履行其他應盡義務。
四、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因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有甲方承擔。
五、乙方以公司名義對外作出的任何決定未經甲方會同意并加蓋公章,此決定無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日期:
免責協議書8
為了渡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經參加人員共同協商,就騎行外出旅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認可該協議的人們遵守:
第一條本次騎行游完全是自發性非贏利自費旅行活動,結隊而行的目的是為了集中大
家的智慧和經驗,增強解決旅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能力。
第二條 自愿參加人員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人為或自然災害等諸多因素對旅行活動(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影響,承諾在不增加同伴負擔的情況下參與本次活動。
第三條 參加人員應自備車輛、錢款、衣物、藥品、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并在出發前辦理完畢旅游險或人身意外傷害險的投保手續。
第四條 參加人員應負責保管好自己的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
第五條 參加人員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等事故,除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外,同伴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參加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承諾不向旅行同伴主張任何賠償請求。
第六條 對免費(含支付基本油費、路橋費的)搭乘同伴車輛的,除故意造成事故外,車主或駕駛員對搭乘人員的人身傷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出發前參加人員集體推舉車隊隊長,隊長負責聽取隊員意見并據此決定適時開會討論日常事項,隊長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作出決定,參加人員都受此決定的約束。隊長無償為大家服務,并不承擔任何參加人員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旅行途中,參加人員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同伴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旅行途中,任何參加人員均有權在隊長組織的會議上宣布脫離車隊單獨行動,但此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同伴無關。
第十條 旅行途中的行車約定:
1、參加人員集體推舉導航車和尾車。
2、不得超越導航車及落后于尾車。
3、 以前車為跟車目標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在前車同意后可以換位;及時向后車傳遞前車發出的轉向、警示等信號。
4、 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導航車應減速或臨時停車。
5、 導航車發出停車信號時集體停車;
6、 個別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通知導航車;尾車須停車照應并保持與導航車的通話。
第十一條 應急機制及事故處理約定
1、 強調自助、提倡互助。自己問題自己解決、一人有難大家支援。
2、 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則車隊繼續前進,不必等待。
3、 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則繼續前進,不必等待。
4、 如遇交通事故,則全體停車參與救援及事故處理。同樣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伴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5、 遇阻滯時當事車輛上的搭乘人員可以先行離開。
第十二條 電臺使用的約定
1、 電臺是確保列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使用盡量避免安全事故。
2、 行駛途中,電臺主要用來通報路況、行程、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不得過多談論與此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3、 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兩句之間略作停頓,注意規范用語、文明用語。
4、 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電臺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5、 列隊行車時,導航車發現與殿后車通話質量下降,應立即降低速度甚至臨時停車,以保證車隊首尾呼應。
6、 電臺的使用受國家無線電政策法規的約束,請合法使用,自負其責。
第十三條 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旅行活動的人員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參與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認可本協議)簽字表
本人親筆簽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免責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范;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10
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
活動發起者(或車主): (以下簡稱甲方)
活動參加者(或搭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自助釣魚活動均為aa制,即釣友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自已承擔。
二、自助釣魚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組織者有義務組織同行人員進行救援或改變行程。
三、自助釣魚活動是釣友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釣友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自助釣魚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車輛及人身(包括車內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釣友自己負責,(釣迷論壇)及活動相關組織者、發起者不負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等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釣友間沖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活動發起人和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釣友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退出,實在有事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并簽名(真實姓名+電話號碼)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這次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視為棄權;該釣友的任何行為也與本論壇及活動無關。
八、該準則或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
九、本協議解釋權歸釣迷論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免責協議書1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共同促進公司的發展事宜,經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為甲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第三條: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免責協議書12
第一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注意義務和自我保護義務,如在景區中發生脫團,或未經許可參與本公司安排的'項目外景區(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財務損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和本聲明妥善解決。
第二條
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財務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于免除公司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于本次景區的所有其他參與人。
第三條 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區的所有行程與景區安排以及所有應注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景區所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景區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景區中一旦出現事故,景區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景區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本次景區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由本人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害結果發生,公司對于景區的任何建議均不屬于構成損害和過失原因。
第六條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設備(如天氣、動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傷害,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宜參加此類景區未提前申明或執意參加者,在沒有醫療急救設備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遇到事故等無法及時治療,本公司將不對此負責。
參加本次景區者簽字:
免責協議書13
保證人一旦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就意味著其有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義務的可能,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按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條件下保證人可以免責: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責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實踐中應把握:一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故意,如果僅僅是債務人一方有故意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保證人礙于主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證人受一方當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證的,均不能免除責任。二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已經實施了惡意串通的行為,足以使保證人受騙上當。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各懷不同的目的,未經串通,由于保證人的過失而提供保證的,仍應承擔責任。三是由于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惡意串通欺騙保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的事實,且保證人無過錯。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應注意:一是欺詐、脅迫的主體只能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債務人,因為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簽訂的,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如保證人因受主合同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而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不能免除責任,否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二是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保證)完全是違背真實意志的,也就是說保證人對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基礎和內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難卻的情況。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債務人、保證人的上級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脅而迫使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不能免除責任。那末債權人的上級所實施的指令行為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能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筆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債權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所采取的欺詐、脅迫行為可視為是債權人的行為,保證人可以免責,因為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這里法條明確規定:一是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自治。保證人自愿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是基于對雙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內容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對原合同進行變更,實質上是一項新的締約行為,未經保證人同意當然不承擔責任。二是強調形式要件。保證人對主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是否認可必須有書面形式,僅有口頭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證明也無效,保證人否認的仍可免除責任。三是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有授權或放棄自己的監督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責任。
(三)因主債務轉移而免責
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實踐中應注意:
1、債務轉移必須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債務人轉移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的,轉讓行為無效,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
2、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已轉移部分債務可不承擔責任。但對未轉移的部分債務仍應承擔責任。
3、保證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從一定意義上這種同意的書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限應從新計算。
(四)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保證期限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關系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可分為二種,一是定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二是無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雙方并未約定保證期限。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人均既可定期保證,也可不定期保證,但二者在保證期限上的免責條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證
⑴一般保證的定期保證,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這里應注意二點,一是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僅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即可免責。二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限內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并提起訴訟,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斷,超過6個月,保證人免除責任。
⑵一般保證的無期保證,按照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這6個月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2、連帶保證
⑴連帶保證的定期保證,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請求權,即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里擔保法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債權人必須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超過期限保證人仍可免責。
⑵連帶保證的無期保證。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請求權,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五)因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而免責
擔保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同一債權,如果既有保證,又有物權擔保的,當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債權未受清償時,物權擔保優先于債權擔保而實現。如果債權人放棄物權擔保,保證人可以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但這里應注意:一是物權擔保與保證必須是針對同一債權。如果當事人約定擔保的是不同的債權,或同一債權不同部分的,不能適用。如物權擔保是主債,而保證擔保的是孳息或違約金,就不能適用此規定。二是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必須有書面證據。三是保證人只就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范圍內免除責任,對主債的其余部分仍應承擔責任。
免責協議書14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甲方投資成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乙方作為掛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記的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享有公司資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二、乙方作為公司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不享有公司股東權利,不承擔股東義務。
三、公司經營權由甲方行使,甲方確保公司的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依法納稅及履行其他應盡義務。
四、公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因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有甲方承擔。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聘用期為_____年,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六、甲方首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并有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證明。余款待乙方將該《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辦理完成交給甲方后,甲方支付余款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市衛生局進行溝通,解決公司在衛生局遇到的'一些困難,確保公司的正常運行;
2、負責與市醫療保險機構、管局保險機構進行溝通,解決公司在市醫療保險機構、管局保險機構遇到的一些困難,確保參保職工可以正常使用醫療保險卡;
八、甲方每月___號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掛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九、乙方以公司名義對外作出的任何決定未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并加蓋公章,此決定無效。
十、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15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我校為了增加學生在校的娛樂活動,提高學生體質,增強學生體育鍛煉興趣,在學校操場圍成冰場,開展豐富多彩的冰上活動課。體育活動存在安全問題,意外的風險是時時存在的,學生和家長需要知道冰上活動的危險性,經學校領導委員會決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在校上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時間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在冰場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生,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或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除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外學生不得私自上冰場,對私自上冰造成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概不負任何責任。
3.學校組織上冰上體育課及冰上運動隊訓練等活動,采取學生自愿上冰原則,學校對上冰的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場發生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識和防護知識,做好準備活動,戴齊上冰裝備(帽子、手套、圍脖、護膝、護肘等等)、不戴齊規定裝備的不準上冰,上冰活動不準帶手機、鑰匙及尖銳的物品。
5.學生在冰場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如果您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就同孩子一同簽字并在簽字后面寫上同意兩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請在簽字后面寫上不同意三字。家長和學生都同意學校方可讓學生上冰,否則您的孩子不享受參加冰上任何活動的權益。
學生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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