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字鵬舉原文及翻譯
岳飛(1103—1142),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湯陰縣)人,抗金名將,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略家、書法家、詩人、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于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余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斗,所向披靡,“位至將相”。1140年,完顏兀術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于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與長子岳云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岳飛是南宋最杰出的統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夾擊金軍,以收復失地。岳飛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他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人流傳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表達對“岳家軍”的由衷敬畏。岳飛反對宋廷“僅令自守以待敵,不敢遠攻而求勝”的消極防御戰略,一貫主張積極進攻,以奪取抗金斗爭的勝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組織大規模進攻戰役的統帥。
岳飛的文學才華也是將帥中少有的,他的詞作《滿江紅·怒發沖冠》,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后人另輯有文集傳世。
原文: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少負氣節,沉厚寡言。天資敏悟,強記書傳,尤好《左氏春秋》及孫吳兵法。家貧,拾薪為燭,誦習達旦,不寐。生有神力,未冠,能挽弓三百斤。學射于周同。同射三失,皆同中,以示飛。飛引弓一發,破其筈;再發,又中。同大驚,以所愛良弓增之。飛尤是益自練習,盡得同術。
翻譯:岳飛,字鵬舉,是相州(河南)湯陰人。(岳飛)年少時就具有氣節,沉穩忠厚,很少說話。天資敏捷聰慧悟性好,能清楚地記住(許多)書與傳〔書傳:指經書及解釋經書的著作)。尤其喜好《左氏春秋》及孫武、吳起的《兵法》。家里比較清貧,拾木柴作為火燭照明。背誦復習一直到天亮都不睡覺。(岳飛)天生就有非常大的力氣,不到二十歲〔冠,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加冠之禮〕,能挽起三百斤的弓劍。(岳飛)向周同學習射劍,周同能同時發射三支箭都能射中箭靶子,以此做給岳飛看;岳飛拉開弓射一箭(就)穿透了靶子,再次發一箭又中。周同大吃一驚,把自己所喜愛的好弓箭送給岳飛。岳飛于是就練習得更勤快,全部得到了周同的箭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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