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合集)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為了加強對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銷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單位所經營的食品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檢查。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二條經營包裝食品時,應當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的食品,應當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三條本單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并如實記錄食品進貨臺帳、銷貨臺帳(從事批發業務的`),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條本單位不得經營假冒偽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對不合格食品應當實施退市登記管理制度。第六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嚴禁聘用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銷售。
第七條在行政執法部門檢查時,本單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主動、積極、有義務配合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1、設立食品衛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商場進行商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疏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一、食品安全自查應至少每周一次常規檢查、每月一次全項檢查,開展全項檢查時應邀請單位負責人參加,檢查內容見《食品安全自查評價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重點環節(如烹飪加工、涼菜制作等)食品安全檢查,對各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或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為。
四、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負責人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一、安全體系
1.餐飲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人。
常見問題:
①未制定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
②從業人員不知道本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
③未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
④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未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
⑤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連鎖餐飲企業總部未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
⑥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企業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
⑦聘用禁聘人員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見問題:
未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原料控制要求、過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場所及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消毒維護校驗、食品添加劑使用、餐廚廢棄物處置、有害生物防制、學校集中用餐陪餐、學校現場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誠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見問題:
①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標識、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未在就餐區醒目位置或餐飲信息平臺公示;
②幼兒園、中小學食堂未向師生和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
③幼兒園、中小學食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未在學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飲信息平臺進行統一公示。
4.入網餐飲單位信息公示。
常見問題:
①未在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②食品經營許可等信息發生變更未更新;
5.證照情況。
常見問題:
①超范圍經營;
②證照過期;
③經營地址與證照地址不一致;
④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食品經營許可證; ⑤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門備案后30個工作日內,未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加工行為。
常見問題:
①加工制作食品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⑤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⑥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⑦使用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如織紋螺等); ⑧在餐飲經營過程中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三、質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見問題:
①未開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 ②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未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或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 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⑤發現其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經銷售的食品。
8.投訴核查和應急處置。
常見問題:
①接到消費者投訴食品感官性狀異常時未進行核實; ②經核實確有異常的未進行及時撤換; ③未告知備餐人員做出相應處理;
④未對有食品安全風險的同類食品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⑤未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
⑥主要管理人員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9.學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見問題:
①中小學、幼兒園相關負責人未與學生共同用餐; ②無陪餐記錄。
10.檢驗檢測。
常見問題:
①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檢驗檢測計劃;
②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對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進行檢驗檢測。
四、人員管理
11.培訓考核。
常見問題:
①食品安全管理員未參加培訓或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從業人員未經食品安全培訓考核直接上崗;
③餐飲服務企業每年未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④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每半年未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⑤自備檢驗室的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檢驗檢測人員未經過培訓。
12.健康檢查。
常見問題: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未對從業人員開展上崗前的健康狀況檢查,做好記錄。
13.人員衛生。
常見問題:
①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潔操作區內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飪、傳菜、餐飲具清洗消毒)的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②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及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從業人員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披散頭發; ④從業人員工作時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潔;專間和專區人員加工制作前未更換淺藍色專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從業人員手表、手鐲、手鏈、手串、戒指、耳環等飾物外露;
⑥從業人員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凈手部;專間和專區人員未嚴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過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潔;
⑧使用衛生間、用餐、飲水、吸煙等可能會污染手部的活動后,未重新洗凈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見問題:
①食品處理區內加工制作食品的從業人員使用衛生間前,未脫去工作服;
②專間內從業人員離開專間時,未脫去專間專用工作服; ③食品處理區存放私人物品。
五、設施設備
15.布局流程和防護設施。
常見問題:
①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原有功能間區和流程; ②與外界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等未做到防塵、防蠅、防鼠和防蟲;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熱、燃氣、空調等)與外界連接處有空隙;
④天花板連接處有空隙;
⑤無有效防鼠設施;
⑥餐飲食品攤販無防塵、防蠅、防蟲的設施; ⑦餐飲食品攤販無廢棄物收集設施。
16.設施設備配置。
常見問題:
①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三類食品清洗池未分類配置(小型餐飲可采用移動式專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紅綠藍”顏色進行標識;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潔工具、用具的專用清洗水池或設施設備;
④拖把等清潔工具、用具的專用清洗水池設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隱患;
⑤食品處理區未設置洗手設施,或其位置不利員工操作,水池附近無洗手消毒方法標識; ⑥工用具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質不符合要求 ⑧自備檢驗室的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內部配送中心檢驗室設施設備與產品檢驗項目不相適應; ⑨配送有溫濕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車輛,不能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
17.專間或專區設施。
常見問題:
①專間墻裙未鋪設到頂;
②專間傳遞食品的窗口為非可開閉式; ③專間門不能自動關閉;
④設置明溝,地漏不能防止廢棄物流入及濁氣逸出; ⑤專間未設置獨立的空調設施; ⑥專間未配置溫度計;
⑦專間未安裝空氣消毒設施;
⑧專間入口處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設施,水龍頭未采用非手觸動式開關;
⑨專區入口處未配置洗手、消毒設施,水龍頭未采用非手觸動式開關;
⑩專間或專用操作區未配置足量專用的工用具。
18.設施設備維護。
常見問題:
①未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 ②未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③未定期更換紫外線燈管、凈水設備濾芯、制冰設備濾芯等,無更換記錄。
六、采購運輸
19.采購。
常見問題:
①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未查驗相關資質; ②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20.索證索票。
常見問題:
①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未留存每筆購物或送貨憑證;
②未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③未保存相關記錄。
21.原料運輸。
常見問題:
①原料運輸和盛裝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聚積食品碎屑; ②運輸過程中,無防塵、防水措施;
③食品與非食品、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混放運輸; ④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運輸。
22.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評價。 常見問題:
①未對供貨者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價; ②未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 ③未定期對供貨者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價。
七、食品貯存
23.原料貯存。
常見問題:
①庫房無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 ②冰箱外溫度顯示器損壞未配內置溫度計; ③冰箱內積霜嚴重;
④設置冷藏(凍)庫的,未配置能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監測裝置,冷藏(凍)庫內未設置防爆燈; ⑤未分區、分架、分類、離地離墻存放食品; ⑥散裝食品儲存(食用農產品除外)未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⑦食品添加劑未專柜(位)存放,未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
⑧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未配置精確的計量工具; ⑨無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滌劑、消毒劑等物品的獨立隔間或區域;
⑩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
24.貯存管理。
常見問題:
①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未分開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開存放;
③未按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貯存;
④未及時清理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見問題:
①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未分類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類型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開使用分類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觸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觸不潔物;
④在食品處理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動;
⑤在輔助區內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飲服務場所內飼養和宰殺禽、畜等動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凈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殼。
九、烹飪加工
26.烹飪加工。
常見問題:
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②烹飪食品的中心溫度未達到70度;
③油炸類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換,未定期拆卸油炸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④烤制食品時直接接觸火焰; ⑤火鍋類食品重復使用火鍋底料;
⑥糕點類食品使用烘焙包裝用紙時,使用有熒光增白劑的烘烤紙;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調味品和添加劑使用。
常見問題:
①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感觀不清潔,使用后未加蓋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調味品或食品添加劑,在盛放容器上未標明調味品或食品添加劑名稱,未保留原包裝; ③超范圍或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④在食品中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
28.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高風險食品制售。 常見問題:
①制售冷食品類食品;
②制售生食類(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十、專間專區
29.專間或專區使用。
常見問題:
①專間和專區未做到專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類食品未在專間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專間加工;
④冷食類食品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⑤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冷卻、分裝未在專間加工;
⑥現榨果蔬汁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⑦果蔬拼盤未在專間或專區加工;
⑧在專間和專區內從事非清潔操作區的加工制作活動。
30.專間或專區設施設備使用。 常見問題:
①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對空氣和工作臺進行消毒;
②專間內溫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類型食品原料(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開使用分類管理、定位存放;
④專間未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未使用專用清洗消毒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潔;
⑤專區未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設備,使用前未進行消毒;
⑥空調未定期清洗消毒。
31.專間或專區食品傳遞。
常見問題:
①未及時關閉專間的門和食品傳遞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產品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傳遞進專間或專區;
③預包裝食品和一次性餐飲具未去除外層包裝傳遞進專間或專區。
32.生食海產品加工制作。
常見問題:
①海產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閉容器內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鮮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見問題:
①裱漿和經清洗消毒的新鮮水果未做到當天加工制作、當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備中。
34.加工用水。
常見問題:
現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規定使用預包裝飲用水、符合相關規定的水凈化設備或設施處理后的直飲水或煮沸冷卻后的生活飲用水。
十一、食品留樣
35.食品留樣。
常見問題:
①留樣容器未經清洗消毒或感觀不清潔; ②在留樣操作過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隱患; ③在專用冷藏設備中冷藏存放未達到48小時; ④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未達到125g以上; ⑤無留樣記錄。
十二、備餐供餐
36.備餐。
常見問題:
①未在專用操作區備餐;
②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養老機構食堂未在專間備餐。
37.供餐管理。
常見問題: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規定時間內食用; ②傳遞設施(如升降籠、食梯、滑道等)感觀不清潔;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圍邊、盤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觀不清潔的托盤等工具,從業人員的手部直接接觸食品(預包裝食品除外)。
38.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配送。 常見問題:
①中央廚房食品配送包裝或容器上未標注中央廚房的名稱、地址、許可證號、聯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稱、加工制作時間、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標注食用時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潔運輸車輛的車廂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經過消毒或感觀不清潔。
39.就餐區管理。
常見問題:
①墊紙、墊布、餐具托、口布等與餐飲具直接接觸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換;
②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③供顧客自取的調味料過期或變質;
④就餐區未設有對外直接可開啟的窗戶,或未配備必要的通風設施,保持空氣流通;
⑤學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環境感觀不潔。
40.外賣配送。
常見問題:
①外賣箱(包)感觀不清潔; ②外賣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賣食品未低溫保存;
④送餐人員未經食品安全培訓,無食品配送污染防護知識;
⑤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未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以及收貨地址;
⑥自建網站信息保存時間少于6個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見問題:
①未按要求對餐用具進行洗凈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觀不清潔;
②在輔助區(如衛生間等)清洗餐用具;
③從業人員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觸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換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專用,未經清洗消毒,感觀不清潔。
42.保潔和使用。
常見問題: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專用的密閉保潔設施內; ②保潔設施感觀不清潔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經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飲具的單位不具備合法資質,無有效的產品檢測報告或消毒合格憑證。
十四、環境衛生
43.場所衛生。
常見問題:
①天花板有裂縫、破損,霉斑、灰塵積聚、有害生物隱匿; ②墻壁有裂縫、破損,霉斑、積垢; ③地面有裂縫、破損、積水、積垢; ④排水設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風排煙設施有明顯污垢;
⑥就餐區空調、排風扇灰塵積聚,地毯污漬嚴重、包廂有異味。
44.四害防控。
常見問題:
①電擊式滅蠅燈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②餐飲服務場所內存放殺鼠劑;
③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及其他陰暗、潮濕區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
45.餐廚廢棄物管理。
常見問題:
①廢棄物存放容器蓋子為手動式; ②餐廚廢棄物未分類放置;
③餐廚垃圾未及時清理;
④無索證、協議、回收記錄。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一、進貨查驗和臺帳記錄制度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要求;
2、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
3、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查驗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明,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檢驗證明等,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采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4、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
5、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
6、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7、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2、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4、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托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
3、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4、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3、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5、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方式、原料儲藏、發貨核查、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沖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有關申報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當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蓋章證實。確因特定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須要附注表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辨認出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當及時全面落實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做好有關記錄。若辨認出存有關鍵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積極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檢、飛行器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積極開展情況。督導檢查需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中》和自查記錄抓起,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與否存有針對性、辨認出的問題與否客觀存在、自查與否及時妥當等。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
為切實加強我酒店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腸道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我酒店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員工及客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我酒店特制定本計劃。
檢查范圍:
酒店廚房備設施、衛生、食品及飲用水
檢查內容:
1.酒店廚房衛生安全:圍繞酒店集體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主要檢查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酒店飲用水衛生:酒店切實解決飲水問題,提供開水或符合衛生要求的飲用水。對自備水源、供水設施及管道的防護和管理,落實清洗消毒措施。自備水源應經所在區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檢查安排:
酒店廚房安全領導檢查小組不定時對酒店廚房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酒店廚房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酒店衛生專項檢查活動,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廚房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酒店廚房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2.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檢查效果。酒店各塊負責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據區政府相關要求,努力開展廚房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在全區創建食品安全示范酒店廚房,充分發揮示范廚房的引領和輻射作用,不斷提高我酒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設施,使我酒店廚房從采購、加工、個人衛生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3.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酒店領導要加強對廚房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督促酒店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4.加強廚房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酒店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將酒店廚房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采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酒店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廚房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
5.做好檢查總結,及時上報信息。酒店要確保每月至少對單位廚房檢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7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儲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的內容防止因過失,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杜絕二次污染。便于及時清理過期食品、防止將過期食品上市銷售。
2、采購食品時,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對生產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留從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標簽內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須如實提供。定期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或送驗。
3、配備相應設備和工具,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
4、不經銷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生產者生產的食品。
5、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采購食品的保存條件的要求進行儲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過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再繼續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檢查身體的事情發生。
2、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3、在崗員工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4、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發現“五病”人員立即調離崗位,病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登記。
5、注意個人衛生。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指甲常剪、頭發常理、經常洗澡,保持個人衛生。
6、員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藥品、化妝品、飾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經營區內,不得在崗期間處理個人衛生。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飾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屬包裝食品的,要對包裝食品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查驗的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3、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不少于兩年。
4、進貨時查驗包括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食品進入店面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在進貨時查驗供貨單位的資質情況,查看供貨單位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查看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報告是否齊全。
6、檢查供貨方出具的“一單通”,看“一單通”內容與實際進貨食品是否一致,病按要求規范建檔保存。
7、檢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參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命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
8、檢查包裝標識,看食品標識是否虛假,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9、檢查商標廣告,看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食品廣告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10、箱批發商索取的各類證件,包括“一單通”同意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11、進貨時,對檢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不得銷毀相關證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擴散。
2、商品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時,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首先向消費者承擔責任,挽回影響,再按照規定的程序追究內部的責任。
3、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如實上報。
4、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銷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進行清洗和消毒。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再次發生類似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8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9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膚切割傷、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腹瀉、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禁止從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離崗治療,痊愈后持痊愈證明及保健醫檢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環境整潔無油污,室內無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個人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及佩戴首飾,勤洗澡洗頭。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采購、驗收自查。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防止三無食品原材料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2、采購記錄自查。按記錄表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相關內容。
三、儲存自查。
1、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2、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
3、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
4、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5、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
6、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7、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四、設備自查。
1、冷藏設備的數量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溫度,冷藏設備應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冷藏室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
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廚房內設備運行要正常,用后要清潔,無原材料殘留。
五、安全自查。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1、廚房電器、機械安全操作流程上墻。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質期內。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3、火源管理,燃氣灶及連接管、電熱設備安全檢查。
4、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7、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
為規范我校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師生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與健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定期進行公布并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隨著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超市作為食品銷售渠道之一,也在不斷完善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超市進行自我監管的一個重要手段,它的實施可以有效地鍛煉工作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并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1、制定制度
超市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其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度應當包括自查頻次、要求、程序、內容、責任等方面的細則。同時,超市還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素質培訓制度、食品安全責任書和食品安全零容忍令等。
2、自查計劃
超市應該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及臨時自查計劃。自查計劃應當準確反映超市的自檢需要,集中突出超市的薄弱環節,保證全面高效的自查工作。
3、自查內容
超市的自查內容應當包含以下方面:生鮮食品的進貨、貯存、銷售的環節,涉及到食品加工、餐飲的操作環節、包裝、存放、銷售等環節。并且還要加強對流程的管理,確保及時檢測不合格的食品,保障消費者權益。
4、自查程序
超市的自查程序應當包括以下環節:自查前準備工作、自查過程、自查結果的分析與處理。超市工作人員應當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制定自查規范程序,按照事先預定的自查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5、自查要求
超市的自查應當準確、全面、規范,保證檢查的對象和位置,完善檢查記錄,及時處理不合格食品,進行安全隱患排除工作,做到沒有遺漏、錯漏、違漏。
6、簽署食品安全責任書
超市應該送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注冊,并且在超市的明顯地方張貼食品安全零容忍令。并配合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其食品安全責任書的檢查,并將食品安全責任書簽署并備份存檔。
7、培訓
超市應當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提高工作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加強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訓應當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基礎知識、食品安全防護措施、食品安全衛生檢查等方面的內容。
8、反饋和改進
超市應當及時反饋自查結果,并在自查結束之后,及時總結和分析自查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完善制度和措施。
總之,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能夠起到提高工作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預防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的作用,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消費者的要求,超市應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不斷探索,不斷完善,做到真正的天天關注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2
為規范便利店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便利店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便利店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便利店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便利店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3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測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授權范圍依法經營,在經營場所醒目的位置懸掛或放置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記錄,落實責任人,嚴格執行監督部門監督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管理人員和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檢查、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檢測計劃,采全面檢測、抽檢與自檢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單位是否違反制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改善,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的準備。
六、各單位負責人、負責人應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單位和部門自我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員工違反制度要求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開展檢測評估,經營條件轉變,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若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應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報。
八、檢測中發現的同類問題經過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相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和報告情況備案調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4
1目的:強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規范運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確保食品安全。
2范圍:原輔料采購驗證、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全過程的現場檢查、制度落實及過程記錄等。
3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經理(兼質量負責人)擔任,下設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部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供銷部長、車間主任和倉庫主任組成。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①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計劃、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的編制工作;
②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體執行與落實;③編制本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報告;
④組織對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及隱患進行評估分析,必要時對評估結果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4食品安全自查的'內容
4.1企業資質變化情況;
4.2采購進貨查驗落實情況;
4.3生產過程控制情況;
4.4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
4.5不合格品管理情況;
4.6食品標示標注符合情況;
4.7食品銷售臺賬記錄情況;
4.8標準執行情況;
4.9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
4.10從業人員;
4.11接受委托加工情況;
4.12對消費者投訴登記及處置記錄情況;
4.13收集風險監測及評估信息的記錄;
4.14企業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
5食品安全自查頻次
5.1各科(室)、班(組)每季進行一次自查;
5.2公司整體每半年組織一次全面自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驟
查閱文件;檢查記錄;調查詢問;口試筆試;現場核查。
7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7.1堅持切合實際,有效管用的原則;
7.2必要時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7.3自查記錄要真實,情況評估客觀;
7.4發現可能存在食品風險時,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并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購查驗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三)食堂環境、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1、食堂、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員工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員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食堂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員工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員工,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四)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臵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8.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9.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10.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11.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臵于帽后。
(六)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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