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1 16:10:57 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整體采購計劃管理、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保障集團各單位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供應,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內部所有直屬單位。

  第二章采購管理

  第三條采購集中管理

  集團實行內部采購集中管理制度,除各單位的事業性收費之外,在集團管理中心登錄的產品(或服務)為集團指定采購單位。各單位一旦發生未經集團市場管理中心許可的采購行為,一概不予報銷或支付。

  第四條采購流程

  采購可分為商品類采購與服務類采購二大類,各單位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預算需求量,向集團市場管理中心產品管理部發起采購。

  第三章采購原則

  第六條供應商的選擇

  一、在集團市場管理中心登錄的物品,原則上必須選擇業內排名前十的供應廠商(或品牌),從市場占有率、售后服務、商品價格等多個方面進行比較,選擇最佳供應商。嚴禁選擇“三無產品”,即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地址。

  二、機器設備采購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正規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經員或安全管理機構檢驗合格方可使用,銷售商須提供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機器設備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經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七條供應商的確定

  同時聯系經篩選后的優質供應商,根據集團年總采購量讓對方提供產品報價,進行價格比對,并與供應商簽訂年度購銷合同。

  第八條市場把握原則

  產品管理人員應隨時搜集市場產品信息,掌握產品及行業動態,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實現最優化管理。

  第九條廉潔原則

  采購人員應廉潔自律,做到不收禮、不受賄。

  第四章采購操作規程

  第十條樣品提供和確認

  一、如需提供樣品的',須確定送樣周期,由產品管理部門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后,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單位確認。

  二、對于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后作收貨比較。

  第十一條合同簽定

  一、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后,由集團公司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二、如發生爭議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進度跟催

  為確保準時交貨,產品管理人員人員應提前采用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跟供應廠商進行溝通,確保物品能及時交貨。如采購物品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銷售管理人員應提前通知需求單位,并聯系廠家確定新的到貨日期。

  第十三條驗收入庫

  貨到后,各單位應對貨物進行驗貨,貨物驗收合格后方能入庫。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應當予以退回,不得入庫。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附表1:《單位采購清單》

  附表2:《單位租房及裝修采購清單》

  附表3:《集團采購工作日報表》

  附表4:《集團采購工作月報表》

  附表5:《集團采購工作季報表》

  附表6:《集團采購工作年報表》

  附表7:《單位銷售工作日報表》

  附表8:《單位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表9:《單位銷售工作季報表》

  附表10:《單位銷售工作年報表》

  附表11:《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日報表》

  附表12:《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月報表》

  附表13:《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季報表》

  附表14:《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年報表》

  附表15:《單位租房及裝修工作日報表》

  附表16:《單位租房及裝修工作日報表》

  附表17:《單位租房及裝修工作日報表》

  附表18:《單位租房及裝修工作日報表》

  附表19:《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日報表》

  附表20:《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月報表》

  附表21:《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季報表》

  附表22:《集團各單位銷售統計工作年報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條本制度所指財會人員包括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會計主管、會計、出納。

  第一章聘任與管理

  第二條所有人員一律由集團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條所有財務人員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選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四條各財務人員均由集團公司委派,實行輪崗制度,在每個單位或崗位的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期滿后由集團公司視需要續聘留任;在任職期內不稱職或因其它需要,集團公司有權提前解聘或調動。

  第五條財會人員的工資統一由集團公司發放,其獎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結合本單位經濟效益核發。

  第六條對被委派的財會人員實行定期述職制度,在任期內經綜合評議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職或辭退。

  第七條被委派的財會人員接受集團公司財務部和所在單位的雙重領導。對不服從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愛崗敬業或業務水平低下的.財會人員,所在單位有權向集團公司申請調離。

  第二章任職資格

  第八條熱愛公司,愛崗敬業,清正廉潔,堅持原則,抵制不正之風,有良好的財會人員職業道德。

  第九條有財會人員上崗資格證,財務負責人應具備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第三章基本職責

  第十條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搞好所在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對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第十二條參與所在公司業務計劃的制訂和主要經濟合同的審查與執行,檢查計劃、合同的執行情況和結果。

  第十三條組織編制財務計劃,落實完成計劃的各項措施,對計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加強所在公司的資金和資產管理,保證資金和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組織資金調撥與結算。

  第十五條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考核。

  第十六條財務人員應盡的其它職責。

  第四章離任與交接

  第十七條財務人員調動或離職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接以下程序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1、由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派員組成審計小組,辦理離任審計。

  2、經審計合格后,方可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后,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十八條財務人員辦理移動時,要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移交的會計賬表、憑證、印鑒、文件、會計軟件、密碼及數據磁盤,并將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發票等與出納核對一致,在監交人監督下按移交清冊內容移交,并對遺留問題和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第十九條交接完畢,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及需說明的其它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五章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條對財務經理工作質量和職責履行考核由集團公司行政部、財務部進行。同時考核結果報行政部,與其效益工資掛鉤。對財務經理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終綜合評價的辦法。其它財務人員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進行,年終將考核結果報集團公司財務部。

  考核內容以所在公司的會計基本制度執行情況、財務制度和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會計基礎規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制度貫徹執行情況、所在單位的內在管理水平為主?己私Y果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及評先掛鉤。

  財務經理的考核辦法詳見《湖南芙蓉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20xx年度財務經理考核辦法》。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3

  集團公司庫房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xx集團庫房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單位下屬其他機構。

  《xx集團庫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單位下屬其他機構的庫房部門,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單位行政負責人的職責:單位行政副總對單位的庫房安全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第四條庫房的監督與管理:單位辦公室對庫房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負主要責任。

  第五條庫房部門職責:庫房部門負責庫房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第三章庫房設備安全管理

  第六條設備管理

  一、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對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庫房部門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反映,進行有計劃地改造和更新。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庫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庫房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庫房管理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庫房管理部門應協助庫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庫房員工消防意識。

  第九條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庫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條原則上嚴禁各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條庫房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十二條庫房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條人員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第十四條庫房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條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條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

  第五章人員管理

  第十七條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庫房管理部門必須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第十八條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六章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堅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庫房檢查制度。單位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附表1);庫房部門每月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庫管員每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填報《庫房檢查表》。同時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第二十條庫房應保持清潔衛生,庫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打掃衛生。

  第二十一條庫管員應做好物資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臺賬和實物相符,數量準確,質量完好。

  第二十二條下班前要關閉門窗及電源,做好安全檢查,確保物資安全。

  第二十三條做好倉庫防鼠、防蟲、防潮等安全和衛生措施。

  第二十四條對于長期積壓物資應當進行清理,庫管人員應向上級領導進行匯報。積級開展廢舊物資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閑置物品,做好積壓物資的處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庫管理

  第二十五條物品入庫時,庫管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不得接收入庫,應退回供貨單位,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反映情況。

  第二十六條物品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憑單(出庫單)出庫,任何時候均應嚴格按照先辦出庫手續后發放物品的先后順序,嚴禁先出物資后補手續,嚴禁無憑發放。領取人和庫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放;庫管員應準確填寫出入庫登記簿。

  第八章記賬與盤點

  第二十七條庫管員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庫憑證和出入庫登記臺賬,記賬要求字跡清晰,賬、物及出入庫單據產品名稱型號一致。

  第二十八條庫房物資若有損失、貶值、報廢等情況發生,庫房部門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未經批準的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項目。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項目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置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周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于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系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司齡

  1.出勤系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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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制度5

  1、講究個人衛生、勤剪指甲、勤理發、不隨地吐痰;

  2、工作時按要求穿工作服、不吸煙;

  3、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別、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

  4、餐具洗凈、消毒后要擺放整齊。

  5、按時開飯,根據就餐人員的變化,嚴格按伙食標準及衛生要求備餐,不斷提高烹飪技術,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樣、品種多樣化。

  6、每年按照防疫部門要求進行定期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否則禁止上崗。

  7、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掃,達到餐廳、廚房無雜物、無異味、整潔干凈。

  8、了解各種炊事器具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違規操作使用。

  9、按食材購進時間先后順序使用食材,定期盤點庫存,發現食材不足的要及時提出采購申請;發現變質或過期食品要及時報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0、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廚房任何物品。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物資采購業務,制定詢價、議價流程,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公司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行為的基本規范。

  第三條公司的采購部門或采購人員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采購,貨比三家,同等材料質優、價廉、服務好者中標。

  第二章采購流程

  第一條請購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員依物料需要狀況、庫存數量、請購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開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請購單》,包括已有銷售合同訂單的生產用主材、輔材、工具、設備修理配件、勞動保護用品、各種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品及零星物資采購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開立《請購單》;

  3、《請購單》應注明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權責主管審核,并依請購核準權限送呈相關人員批準;

  4、《請購單》一聯自存,二聯送交采購部,三聯交財務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屬一個供應廠商之物料,請購部門應填具在同一份《請購單》內;

  6、緊急請購時,請購部門應于《請購單》備注欄注明“緊急”字樣。

  第二條請購核準權限

  1、生產所需原材料單筆請購金額預估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者,由生產副總核準,超過此數額的,由總經理核準;

  2、車間需購買的機修配件、零件,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車間主任填寫材料請購單報生管部,價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車間主任上報生產副總簽字確認后報生管部,由生管部匯總后報采購部;價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統計、生產副總確認后上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送采購部。

  3、常用辦公用品及物業所需物品請購,由辦公室填報《請購單》,辦公室主任批準,空調、熱水器、高級家具及單件物品價格在5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核準。

  第三條請購的撤消

  1、已開具《請購單》,并經核準后因各種原因需撤消請購時,由請購部門以書面方式呈原核準人,并轉送采購部,必要時應先口頭知會采購部。

  2、采購部門接獲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購。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停止采購時,采購部應商原請購部門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四條采購方式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物料采購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1、集中采購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購較為有利,依定時或定量之計劃進行采購;

  2、合約采購公司經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鋼板、預應力鋼絲、線材等),采購部應事先選擇供應商,確定供應價格及交易條件,辦理合約采購,依定時或定量之方式進行采購;

  3、一般采購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隨需求而采購之方式。

  第五條詢價、議價

  1、采購部采購人員接獲核準后之《請購單》,除集中采購方式外,應選擇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

  2、確屬貨源緊張、獨家代理、專賣品等特殊狀況,不受前條所限;

  3、如向特約供應商采購時,應附其報價明細表,如特約供應商有兩家以上,則應向其同時索要報價明細表;

  4、選擇詢價或采購的對象,應依照直接生產廠商、代理商、經銷商之順序選擇;

  5、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格與請購規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采購人員應商請購部門確認;

  6、專業材料、用品或項目,采購部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7、詢價后,如有必要,采購部應至少選擇兩家以上供應商進行交互議價;議價應注意品質、交期、服務兼顧。

  第六條議價原則

  遇以下狀況時,采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議價:

  1、市場價格下跌或有下跌趨勢時;

  2、采購頻率明顯增加時;

  3、本次采購數量大于前次時;

  4、本次報價偏高時;

  5、有同樣品質、服務之供應商提供更低價格時;

  6、其他有利于公司條件時

  第七條定價核準

  1、采購人員詢價、議價完成后,填寫《采購詢價、議價單》(對內使用),隨附各供應商回傳的《采購詢價單》(對外使用),必要時附上書面說明,呈采購部經理審核;采購部經理審核時,認為需要再進一步議價時,退回采購人員重新議價,或由經理親自與供應商議價。

  2、單筆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采購訂單,價格由采購部經理核準,確定供應商;超過1萬元的采購訂單,其價格提交總經理核準后確定供應商。

  3、采用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供應商確定,必須呈送總經理核準。

  第八條訂購作業

  1、采購人員接獲經核準之供應商后,應以本公司出具《購銷合同》,或供貨商出具《購銷合同》形式向供應商訂購物料,并以傳真形式簽字確認。

  2、若屬一份訂購單多次分批交貨的情形,采購人員應于《購銷合同》上明確注明。

  3、采購人員應控制物料訂購交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第十二條驗收與付款

  1、依相關檢驗與入庫規定進行驗收工作。

  2、依財務管理規定,辦理供應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購物品之品質管理

  第一條采購品質文件資料要求

  物料訂購前,本公司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在《購銷合同》、采購合約內予以明確規定:

  1、訂購物料之規格、圖紙、技術要求等。

  2、產品技術精度、等級要求。

  3、各種檢驗規范、標準或適用規格。

  4、所需之產品認證要求或工廠品質管理體系認證要求。

  第二條合格供應商之選擇

  物料采購,除經總經理特準外,均需向合格供應商訂購。合格供應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4—2

  條件:

  1、經本公司供應商調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

  2、提供的樣品經本公司確認合格。

  3、類似物料以往采購之良好記錄。

  第三條品質保證之協定

  物料采購,應由供應商承負品質保證之責任,并在訂購前明確,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下列品質保證:

  1、供應商品質管理體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質保證系統、如iso9000等。

  2、供應商應保證產品制造過程的必要控制與檢測。

  3、供應商應隨貨送交其出貨品質檢驗合格之記錄。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應商調查。

  5、保證對提供的產品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生的因供應商責任導致之不良的責任承擔與賠付。

  第四條進貨驗收之規定

  供應商提供之物料,必須經過本公司倉庫、品管、采購等部門人員之相關驗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品質檢驗品管部依進料檢驗規定進行抽樣檢驗,以確定交貨品質是否符合品質要求。

  2、處理短損根據點收、檢驗結果,對發生短損的,予以更正數量,必要時向供應商索賠;

  3、退還不合格品對檢驗不合格之物料,退供應商進行必要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第五條品質糾紛處理

  有關采購物料發生規格不符、品質不良、交貨延遲、破損短少、使用不良等情況之處理流程統稱為品質糾紛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處臵依據以雙方事先約定之品質標準作為處臵依據,并于《購銷合同》上詳細說明,其中涉及交貨時間、檢驗標準、包裝方式等的`,原則上以本公司之要求為依據。

  2、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后,通知采購部。

 。2)采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制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復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3、其它索賠規定

 。1)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第四章采購交期管理

  第一條采購交期管理是采購的重點之一,確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時間,提供生產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產并達成合理生產成本之目標。

  第二條依供應商評鑒辦法進行考核,將交期的考核列為重要項目之一,以督促供應商提高交期達成率。

  第三條對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到發票未到,應及時通知經辦人,盡快查實情況。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一條付款方式

  1、由采購部根據《請購單》、《采購詢價、議價單》、采購合同、進料驗收單、《入庫單》,向財務部請款。

  2、財務部依合同規定之給付方式,與廠商結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對短缺物資,采購員要征求使用單位意見,在使用單位同意后方能采購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則,出現后果由采購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采購人員必須按采購作業規范運作,對不按計劃要求及質量要求采購,造成的超儲積壓,損失均由采購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對采購員未能及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及早報告部門主管說明原因,提出相應意見方案,采購部應及時與請購部門溝通,擬定補救辦法和處理對策,特別重大事項,應匯報總經理。

  第四條物資采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購成本的最低化、采購質量的最優化、采購效率的最快化。

  第五條采購人員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

  第六條采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采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對實際出現的回扣或酬金必須在三日之內上交。

  第七條采購人員必須樹立服務意識,急生產經營所急,想生產經營所想,任何人不得無故積壓或拖延采購及相關工作。

  第八條為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商品信息,如價格行情等,采購人員必須經常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地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第九條售后服務:對于采購物資,采購部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要明確服務約定。

  1、采購物資在投用前需廠家進行現場指導的,由采購部負責聯系。

  2、對于在使用過程中(保質期內、正常使用條件下)出現的質量問題,由采購部在規定時間內協調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制度自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7

  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1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2)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3)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4)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秀者;

 。5)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6)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8)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9)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11)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12)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13)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14)在公司服務達到一定年限者;

 。15)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1.2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1)集團金獎:由集團組織評選的最高年度獎項,授予優異職員;

  (2)年度專業成就獎:以集團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制定;

 。3)長期服務獎:對在集團服務10年(含)以上職員的獎勵;

  (4)各分公司自行組織評選的優秀職員獎;

 。5)總經理特別獎:以各公司總經理名義給予的特別獎勵;

  (6)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職員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1.3公司為職員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集團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范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2)即時獎金;

 。3)獎勵性假期:除《職員手冊》中規定職員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4)獎勵性旅游;

  (5)參加外部培訓;

  (6)出國考察。

  二、處分

  2.1對于下列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不同等進行處分:

  (1)違反工作制度和紀律,拒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

 。2)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通知公司;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損失;

 。5)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

 。6)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

 。7)其他違反本《職員手冊》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8)違反治安管理法規、條例的行為。

  2.2處分的類型包括:

  (1)警告(口頭或書面);

 。2)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

 。4)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3如職員行為觸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將無條件對當事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1、本制度是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依據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過確定公司和職位的關鍵績效因素,以責任結果為導向,建立員工績效管理體系,使公司實際經營管理行為與戰略目標統一,員工績效與組織績效統一,通過員工績效的持續提高帶來公司績效的不斷改進,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3、在績效與公司戰略、目標和價值觀之間建立清晰的聯系,公平合理地評價員工績效,為浮動薪酬發放、年度綜合評定、薪酬分配、晉升與調配等積累數據,為人事管理與開發提供準確的員工績效信息。

  4、建立規范的績效溝通與反饋機制,向員工反饋績效評價和對比信息,為員工改進績效提供指導和幫助,同時激勵員工不斷學習,自我管理,創造職業生涯的輝煌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項目公司可參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訂其績效制度。子公司、項目公司自行制(修)訂的績效制度,報集團人事部、人事總監審核,總裁審批后,遵照執行。

  第三條制度內容概要

  本制度通過對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標的分解和細化,并盡可能量化各項考核指標,使集團的績效管理規范、高效。

  二、設計指導原則

  第四條績效管理體系的構成

  1、績效管理體系包括關鍵績效指標體系KPIs、公司績效管理、員工績效管理、年度綜合評估等。

  2、績效的有效性側重于績效管理各環節流程制度的建設以及各級管理者績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績效管理必須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的雙向溝通機制。各部門負責人作為人事管理第一責任人,有幫助下屬提升能力與完成管理任務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中,突出績效考核對公司績效改進的關鍵作用?冃Э己艘訩PI為基礎,以業績衡量標準/工作結果對員工行為結果進行考核;績效考核以目標為導向,依靠績效目標的牽引和拉動促使員工實現績效目標;績效考核強調主管和員工的共同參與,強調溝通和績效輔導。

  第五條績效管理體系的原則

  1、“三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績效管理各環節目標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

  2、團隊傾向性原則:團隊的領導者與員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體,團隊中所有人員都對部門的KPI和涉及的業務流程負責。領導者要通過績效輔導幫助下屬提高績效,各個任職者有責任幫助流程相關周邊人員提高績效。

  3、客觀性原則:主管在評價下屬時以績效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各部門要逐步規范對員工日常工作計劃與總結的管理,以此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

  4、績效考核責任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以在正確的期間達成正確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態度對工作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5、動態與發展原則:績效管理保持動態性和靈活性,績效標準、實施標準將隨著公司和管理對象的成長以及戰略的變化而變化。

  三、績效管理執行綜述

  第六條考核對象

  集團總部的考核對象為所有員工,總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目標與計劃完成情況另行確定;

  第七條考核周期

  集團總部的考核周期分為三類,即:

  1、月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一般于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適用于集團總部所有員工,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第八條考核依據與考核形式

  1、集團總部的考核采取基于計劃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職位層級的考核對象的考核重點有所差異:

  2、試用期員工考核見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考核內容

  職位關鍵績效指標

  1、職位關鍵績效指標,源于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通過KPI體系的建立使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轉化為各部門以及公司成員的具體行動

  2、職位目標分解要體現:基于職位職責的責任與貢獻;基于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基于職位對流程的貢獻。職位KPI必須符合SMART法則,即: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相關的(Relevant)、以時間為基礎的(Time-based)。

  3、績效目標的設立因職位層級而異;鶎勇毼豢冃繕藨鶕块T職位特點來設定。

 。1)對于部門負責人關鍵以部門工作效果,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成率來設置。

 。2)對于一般工作人員可以考核工作計劃完成度來設置。

 。3)對于例行性工作人員如出納、文員等,以工作量及準確性、及時性、規范性等來設置。

  (4)設立績效目標應考慮流程協作的要求,不可僅限于職責范圍內。

  其他目標計劃

  1、區別于關鍵績效考核指標的一般行工作內容

  2、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內容。

  第十條考核關系

  1、對于不同的考核內容,集團總部考核關系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員考核:

  (1)外派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及副總監人員考核由考核委員會直接考核,并由董事長評定;

 。2)其它外派人員考核在子公司或項目公司進行

  第十一條考核責任

  1、考核委員會領導績效考核工作,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委員會是公司為不斷提升績效而設立的非結構化、常設的業績管理、評價機構。

 。2)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績效評價、員工績效考核、獎金評定、非物質激勵等總體激勵機制的管理負責。

 。3)本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的責任和權限在考核委員會以及由考核委員會授權的人事部門。

 。4)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決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5)所有考核的解釋、最終評定權在考核委員會

 。6)負責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2、各級管理者是直接下屬員工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承擔以下的職責:

 。1)在考核中要以目標為導向,對下屬進行合理、公平的評價。

  (2)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對員工達成目標的支持和輔導責任。

 。3)各級管理者要不斷提高管理技能,有效與員工溝通。

  (4)負責相應各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5)負責幫助下屬員工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

  3、集團人事部為績效考核具體組織和實施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1)公司績效考核執行機構是人事部門。

 。2)負責各子公司、項目公司考核方案的審核,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審核;

  (3)負責組織每個考核周期自上而下《績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檢查,并及時歸檔。

  (4)檢查各級管理者對績效目標達成過程的檢查和輔導情況,提供業績管理的.技術支撐。

  (5)負責每個考核周期內的自下而上績效評估的組織工作。

 。6)負責完成每個考核匯總和分析,及時提交考核委員會審核,及時反饋和溝通審核結果。

 。7)根據考核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完成獎金分配和發放。

 。8)受理考核投訴,并跟蹤處理。

 。9)負責回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10)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獎金發放、工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應用

  集團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發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整、員工福利、考核辭退等的重要依據。具體依相關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考核申訴程序

  1、各類考核結束后,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有權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內,向集團人事部提出申訴(不接受口頭申訴);

  3、集團人事部通過調查和協調,在10日之內,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并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高管,并監督落實;

  4、若當事人對結果仍持異議,可向考核委員會提請仲裁,考核委員會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四、績效管理執行細則

  第十四條考核目標的制定

  1、公司級績效目標以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狀為基礎,包括銷售收入、凈利潤、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標及其他節點指標。

  2、部門級績效目標以公司級績效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員工級績效目標以部門級目標進行分解,結合本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職責設定。

  3、目標在公司經營情況發生調整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4、上級與下級應就績效目標進行溝通并達成共識,共同探討達成績效目標的措施,根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確定工作安排的優先次序。

  5、每位員工根據上述要求,擬定本人月度目標計劃和年/季度績效目標(附件《績效考核表》),與上司溝通并經上司核準后執行。

  6、月度計劃總結:每月末,員工對比計劃根據實際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上司作回顧溝通。

  7、季度目標評價:每季度末,上級和下級根據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結果進行溝通、指導、評價。填寫《績效考核表》并將考評結果匯總至人事部門,交管理層進行評估平衡以及反饋。

  第十五條考核操作流程

  1、績效計劃

  (1)各部門管理領導計劃:各部分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為準)將各部門月度計劃發至集團經營管理部;月度例會上討論確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經營管理部負責將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各分管領導處及人力部人事主管處;

 。2)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計劃:程序如下(3)員工計劃。

  (3)員工計劃:月度例會后2日(最遲不得超過當月2日)17:30前,各級員工需將個人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上級主管處,各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確認后,在限期內將下屬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2、計劃調整

  (1)計劃增加:可經雙方確認后,在月末總結時列于總結表內;

 。2)計劃刪改:因客觀不可抗情況造成原計劃任務取消或重要指標變更,被考核人需于當月20日前填寫計劃刪改申請,報各部門分管領導處,如系分管領導關鍵任務的調整,則需上報總裁批準,否則此項以未完成計。

  3、績效總結

  (1)各部門分管領導總結:各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為準)將月度總結發至集團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負責準備各分管領導《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的復印件,供考核委員會考核人考核時使用,各考核人需將考核評分表于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處;

  (3)部門經理與員工總結: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將個人的《月度計劃總結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計劃表為基礎)自評后發至上級主管處,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考評,并在次月7日17:30前將溝通確認的總結考核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4、績效溝通

 。1)績效溝通要對照《月度計劃表》和《崗位說明書》進行,主要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并反饋下月度的《計劃表》等;溝通方式以面談為主,如無條件,亦可視情況采取電話溝通等方式;

  (2)人事部對績效溝通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對沒有按規定執行績效溝通的管理人員,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和考核成績降級的處理;

 。3)如下屬(被考核人)對上級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計劃、或評價結果、或溝通過程存有異議,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書面說明并按申訴程序執行;

 。4)對考核結果含D及以下的員工,必須在績效面談時如實通知其考核結果、說明原因及處理意見,對上述內容必須保留書面記錄,并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5、績效匯總與績效工資計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對績效考核數據進行匯總,編制《月度中心考核結果匯總表》并發至總裁、各分管領導處;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計算出各員工的績效工資總額,并制表交財務部發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員的績效考核

  外派人員所的考核參照集團相關級別人員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參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計算

  考核結果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優秀員工等相關評比掛鉤。

  1、一般情況取值方法為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實際值/目標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標(如費用等類指標):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1—實際值/目標值)

  3、部門(組織)或個人得分為綜合考評得分:

  總得分=∑單項指標得分

  注:任何一項指標的最低得分為≥0。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與參考標準

  1、考核結果包括綜合評語和考核等級(A、B、C、D、E)。考核與評價相結合。

  2、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級,定義如下表:

  3、為避免部門間考核過松或過嚴造成部門間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誤差,對考核等級設立的參考比例與對部門績效的考評和部門領導者的考評結果掛鉤,各部門人員考評等級按以下比例執行。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應用

  1、月度考核結果: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月度獎金掛鉤。

  月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

  2、季度考核結果:季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季度獎金掛鉤。

  季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

  3、年度考核結果:年度考核結果與年終效益獎掛鉤,并作為次年工資調整和崗位調整的重要基礎。

  年終效益獎=效益獎基數×個人績效考核因數×公司績效考核因數

  4、原則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工資上調。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優秀員工的評選。

  5、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D級的員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技能工資下調1級至數級。

  6、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E級的員工予以調整崗位,下降職級處理,嚴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7、公司績效考核因數由公司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指標達成情況綜合評估后確定。達到績效指標則為100%,未達標則相應降低。如超額完成,則相應提高因數。

  8、月度及季度獎金基數調整參照集團薪酬福利體系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對未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考核表單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對超過規定時間10日未提交考核表單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部門按國家相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范圍及職責

  1、公司的各類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資料、員工工資資料、經營狀況資料、人事檔案資料、宣傳策劃資料及公司各類公文,有參考價值的文件,均列入檔案管理范圍。

  2、各部門需存檔的資料:

  2.1 財務部:各類財務報表、記帳憑證、帳冊、部門崗位職責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類重要文件及人事、勞資、行政、物資管理資料;

  2.3 策劃部:各類營銷活動方案、策劃思路、平面設計廣告、相關媒體資料;

  2.4 信息部:部門管理制度、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內部信息管理系統方案、配送中心設計方案等;

  2.5 商場

  2.6 招商部:

  2.7 學校:學校章程及各類學員、教師管理制度等。

  3、各部門須設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的.齊全完整及秘密檔案的安全性。

  4、各部門資料建檔、歸檔,應按資料類別、性質、檔案管理要求分檔歸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隨時抽查。

  5、各部門檔案管理員須定期(每月5日前)將部門資料歸檔情況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專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檔歸存情況,制作報表上報主管領導,對于公司各部門重要機密資料,將由人事行政部專人復制、收集后統一管理。

  第二條 借閱

  1、公司各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需查閱部門檔案資料,可直接由檔案管理員登記、辦理查閱手續。其他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查閱手續。

  2、除決策層領導外,公司各級員工需借閱公司檔案、資料,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嚴禁隨意涂改、翻抄、轉借、遺失;如因工作需要摘錄或復制,須報分管領導批準。

  4、檔案借閱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檔案。

  第三條 銷毀

  1、任何部門、個人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若按規定需銷毀文件,凡屬密級的重要資料須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性文件資料,須經部門領導批準。

  3、凡經批準銷毀的檔案資料,銷毀前須由經辦人、監銷人共同對所銷文檔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將登記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歸存;經辦人、監銷人應保證所要求銷毀的文件、資料全部銷毀、無遺失、漏銷。

  第四條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本制度的解答權歸人事行政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一、印章詩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此辦法適用于百利集團的印章管理。本辦法未盡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請集團總經理或集團董事長裁決。

  二、集團董事會授權由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總部的印章(各類印章共計20枚)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銷售管理部經理處存放公司總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長簽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時間備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條,所有單據由銷售管理部經理事后轉交集團財務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經系統副總/總監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經過批準后的雕刻申請,統一由采購部辦理。

  第三章 印章的領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

  八、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1),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各類印章使用應具備的`條件及審核權限應為:

  (一)、集團總部: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務→業務,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購V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專用章;

 、谏虾0倮膬x實業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合同專用章;④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經銷單合同經部門經理、分管系統總監/副總審核批準后蓋章;直銷單合同(含系統銷售單等直接與甲方簽署的)一律需評審(經法務專人評審條款,財務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總評審貨期,銷售總監綜合評審),最終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將合同遞財務,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市場部所有對外行為均需蓋章。

  銷售合同蓋章時,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審核后的附件(單價、金額等)需體現審核過程,即要有審定人的簽名,否則不予以蓋章。

  3.公章含

  ①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谏虾0倮膬x實業有限公司;

 、蹚V州市白云韋卓辦公家具廠;

  ④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

 、莅倮膬x集團(中國)有限公司)的使用:適用于以公司名義發文情況下,經總經辦審核,集團總經理簽署,由財務指定專人蓋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況下,公章使用權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佟罢缬駤取眱擅;

 、凇傲杭{新”兩枚;

 、邸傲好魧帯眱擅)的使用:適用于簽發支票、文件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辦理。

  5.董事長簽名章(、小各一枚):適用于需其簽名的文件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后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單。

  (二)、各下屬公司:

  1.各類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業務→業務,合同→合同,財務→財務)。

  2.合同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合同章)的使用:銷售人員簽訂合同、訂購單,須有各部門總監的簽名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合同章須經分管系統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3.公章(含總部及各分公司名義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間各類證明文件需有各部門總監簽名方可蓋章,投標書的加蓋章需各分公司總經理簽名后方可蓋章,采購部使用公章須經分管系統副總簽名,基建、設備須經董事長簽名后方可蓋章。

  4.人力資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名后蓋章。

  十、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通過審批后的銷售訂單遞至財務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

  十一、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十二、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團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十五、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 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后交財務部歸檔。

  十七、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單》(見附件2),注明事項,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區域經理級以上(含)人員攜帶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集團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集團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五章 印章的作廢和銷毀

  十九、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

  二十、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見附件3)經系統副總/總監或分公司總經理/分廠副總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銷毀。

  第六章 責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辦報告。

  二十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違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二十三、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總經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1

  一、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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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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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于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

  3)基本工資加傭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 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 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住房費用, 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傭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并有財務部門的.監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工資定級權限

  1、各事業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放的執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文件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事業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部經理制訂并隨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業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部總經理確定后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三、工資收入標準(見附表)

  附表1:利潤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3:專業技術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4:操作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5:業務人員收入標準。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 《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雇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發放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3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一)、為規范本集團及下屬生產企業的采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集團下屬各生產企業的采購活動。

  二、采購原則

  (一)、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序

  凡未通過招標確定供應商價格的物品的采購,每次采購金額在20xx元以上,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會簽制度

  固定資產的采購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如生產管理部、質量部、財務部、審計部、生產企業總經辦、設備維修部共同參與,調研匯總各方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簽約。屬集團采購的項目,應報總裁批準。

  (三)、職責分離

  采購人員不得參與物資和服務的驗收,采購物資質量、數量、交貨等問題的解決,應由采購部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資或服務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作參考。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五)、最低價搜尋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各地區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六)、廉潔制度

  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熱愛企業,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材料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3、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4、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6、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七)、招標采購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輔、包材料、零星且繁雜的物資、辦公用品、中藥材等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生產、質量、財務、審計、采購、總經辦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材料,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著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三、采購程序

  (一)、供應商的選擇和審計

  1、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生產產品的合法證件。變更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經過送樣檢驗、小試、中試,征得生產、質量部門同意。必要時,報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備案。

  2、對于大宗和經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采購部應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應商的'生產管理狀況、生產能力、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運輸、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業務記錄,會同企業生產、質量、采購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固定資產及零星物資采購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為中間商時,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對象,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為唯一決定的因素。

  4、為保證原、輔、包材質量的穩定,供應商也應相對穩定。

  5、為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對于生產運營所必需的商品,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為后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交互采購。大宗商品應同時由兩家以上供應商供貨,以保證貨源、質量和價格合理。

  6、對于零星且規格繁雜的物資,每年度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統計造表交采購部門,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經有關部門及采購部門綜合評估后,選擇合適的供應商,簽訂特約供貨協議,定期結算。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

  本公司所擁有的機動車輛均為公司財產,用于公司各項經營業務活動使用。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保證各部門業務工作正常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動車輛的使用規定

  1.本公司的機動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分別按使用部門設立機動車輛檔案登記,詳細記載各機動車輛有關運行資料,統一辦理機動車輛的各類保險,車船稅,保險理賠手續,督促安排各部門車輛進行年度檢審,安排貨運車輛的營運繳納及二級維護。

  2.公司車輛全部配備劃分給公司各業務部門,各分公司作業務用車,各業務部門經理本人作為部門車輛管理責任人,或者制定專人作為本部門的車輛管理責任人,負責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使用檢查工作,并承擔安全駕駛和使用管理的責任。

  3.綜合部和車輛管理責任人,經常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4.綜合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機動車輛的技術狀況,明確責任,及時安排車輛檢修。確定車輛維修項目、內容、費用、檢驗修理后車輛技術狀況,并統一進行費用結算。(附車輛維修申請表及維修申請流程)

  5.本部門確因工作需要,需向其它部門借用或換用車輛作為臨時使用,通過綜合部協調并征得借車部門經理同意,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不得亂抓亂開。使用完畢后,應清洗干凈完好無損了辦理移交。未辦理借用手續,私自動用車輛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6.雖持有駕駛證,但未經批準同意駕駛公司車輛人員,不得動用駕駛公司車輛,否則按無證駕駛處理,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7.未經公司領導和綜合部批準,不得將公司車輛外借他人駕駛,學車人員不得用公司車輛練習駕駛,嚴格禁止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批準同意不得私自開車外出,開車回家。否則每次罰款200元。如有違章或肇事行為,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處以1000-20xx元罰款。

  8.如果公司員工要借車私用,必須征得總經理批準,辦理借用手續方可使用。

  二、機動車輛的運行規定

  1.本公司所有駕車人員經應持有相關合法證件,符合駕駛車輛的條件,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本公司制定的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自覺遵守公司規定制度,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安全駕駛。

  2.駕駛人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填寫《車輛出車記錄表》,如果當事人沒有填寫《車輛出車記錄表》,一經查實,每次出以100元罰款。

  3.各部門各分公司每月車輛出行記錄表,必須報綜合部存檔備查。

  4.駕駛人員出車前,須認真檢查車輛油、水、電、燈光、喇叭、輪胎、制動等項目內容,冬季出車應提前進行啟動熱車,確保車輛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態和上路行駛條件。否則,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壞、違規處罰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5.駕駛人員應當愛護公司機動車輛,根據車輛保養操作有關規定,注意車輛的保養維護,檢查各部位技術狀況。經常清洗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內、車外、貨箱以及引擎的清潔)以維護公司的企業形象。

  6.駕車人員發現所駕車輛存在故障應立即向車輛管理責任人匯報,雙方共同檢查確認,提出具體維修處理意見及方案,在綜合部的指導下送往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果當事人明知車輛有故障,不作匯報,不進行檢修,由此造成車輛發生較大損壞,發生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并處以200元罰款。

  7.駕車人員出車歸來,按規定停車位置停放車輛。出車在外應選取安全位置停放車輛,不能在危險路段或不準停車路段停放車輛。離開車輛時,要認真檢查車門、玻璃是否關好。坡地停車要輪胎打掩,載有貨物時要考慮車上貨物是否安全,作好汽車防盜安全工作。

  8.駕車人員晚間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精神狀態,不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如酒后駕車造事被公安機關處罰羈留期間,公司一律按曠工處理,由其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酒后駕車,雖未被公安機關查處,但公司得到舉報或知曉情況后,仍將對酒后駕車者處以100元罰款。

  9.綜合部在了解車輛存在故障,有可能對安全構成威脅的情況下,未對部門經理、車輛管理員和駕車人員提出建議、警示,致使部門車輛出車造事,對綜合部處以200元罰款。相反,綜合部已經提出建議忠告,而部門經理、車輛管理員或駕車人員堅持讓故障車輛上路行駛并且發生事故造事者,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500元罰款。

  10.下班后無業務需要,嚴禁車輛外出,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如造成交通事故,所以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本人全部承擔。

  三、機動車輛的維修規定

  1.公司所以機動車輛的保養維護由綜合部統一調度安排,必須填寫《車輛保養維修報修單》經審批后方可送往指定的修理廠家進行維修,中修或大修項目綜合部有權指定或責成該駕駛員全程跟蹤監督修理過程,對一般較小故障的處理解決,有權調派公司的維修人員自己動手解決。若違反以上規定或不聽從調派,對相關人員處以500元罰款。

  2.機動車輛在外發生故障,駕車人員應及時向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和綜合部反映匯報,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并按要求進行維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在外發生維修費用。(加氣補胎,零星小修外)

  3.綜合部負責建立機動車輛維修保養技術檔案,詳細記載車輛廠牌型號、購車日期、行駛里程、保養等級、維修情況、主要換件情況、各車輛維修費用統計等情況,建立祥實的電腦檔案,以便清楚地掌握各機動車輛的運行情況,組織安排有效的定期保養,督促各駕車人員進行二級維護以及各類定期保養。

  4.駕車人員應隨時保證車輛隨車工具的齊全完備,保證備用輪胎隨時可用,如需補充,更換,須經過安排有效的定期保養,督促各駕車人員進行二級維護以及各類定期保養。

  5.綜合部與部門經理(車輛管理責任人)定期不定期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抽查,檢查。如檢查發現被檢查車輛多次出現:

  A輪胎氣壓不合標準;

  B冷切液、電瓶電解液、制動液、潤滑油量不足;

  C燈光不全;

  D車容衛生差;

  E車身廣告破損;

  F車輛帶病運行等。

  公司根據檢查結果對車輛管理責任人進行警告或處以100元罰款。

  四、機動車輛的肇事處理規定

  1.機動車輛發生下列行為均作為肇事處理范圍:

  A、汽車相撞或與它種車輛相撞,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B、汽車撞及行人、牲畜、路旁建筑物、樹木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C、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傾翻致人員或車輛有損害傷亡者;

  D、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隧道突然崩塌等,致或車輛有損害傷亡者。本條款所指損害,包括足以致使本公司遭受任何經濟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2.肇事發生后應立即保護現場、急救傷患、盡量尋找目睹現場證人、證據。立即報警,同時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發生重大損害事故,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立即電話通知公司(總經理、行政辦公室、部門經理、車輛管理責任人)。

  3.機動車輛發生肇事(包括擦、掛)必須向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及行政辦公室匯報并詳細說明情況。必須在三日內提交肇事報告書,報告事故發生的經過。詳細說明造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道路情況、造事原因,以及采取何種措施,處理結果如何、損害情況、傷亡情況。必須如實報告,如有隱瞞事實真相者,一經查實,公司將對造事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取消當月績效評獎資格。對造事后不按規定提交造事報告書的駕車人員,取消年度獎勵資格。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造事責任人經法院判決緩刑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考慮留用。經法院判決徒刑者,公司予以解雇除名,并責令賠償造事應付的經濟損失。

  5.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公司予以解雇,并責令賠償承擔造事的賠付金額。

  6.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責任屬于對方車輛或行人的過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不是公司公務出車造事,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肇事責任屬本公司駕車人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照各方應負責任的比率共同分擔。

  7.肇事責任屬于本公司駕駛員時,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負擔。若報保險公司全部賠付的,為教育員工,根據駕駛員責任大小,損失輕重,公司給予過失駕駛員每次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但若因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將視情節輕重,須由駕駛員本人承擔10%-50%。同時取消當月績效評獎資格。

  8.機動車輛的肇事修復理賠工作由公司綜合部,責任人車輛管理員和造事責任人共同進行辦理。

  五、其他規定

  1.操作工程機械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損害及傷亡者,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2.違反本規定的各種違規行為所給予的經濟處罰,各種肇事責任所給予的經濟處罰以及賠償承擔的金額,均由公司行政辦公室開具處罰通知書,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簽字后,報送財務部進行扣款,并將公司處罰通知書送達本人。

  3.各部門機動車輛全年考核標準:

  (1)車輛出車記錄表;

  (2)車輛維修保養報修單;

  (3)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4)車輛狀況;

  (5)無責任事故。

  4.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各部門車輛管理責任人進行考核登記,將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獎金的依據,年底給予保險金額10%的獎勵對于工作不負責任,愛護車輛,安全行車的駕車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對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必要損失浪費,發生重大損害傷亡事故的駕車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辭退處理。

  5.凡本公司持有駕照的員工,在取得公司批準同意駕駛公司機動車輛前,必須認真學習本管理規定,認真遵守執行。

  6.本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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